为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本市人社部门主动发挥人社职能作用,推出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帮助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稳岗引才、提升技能,稳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市级政策——困难行业稳就业补贴
关于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
1.哪些行业企业可以申请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
餐饮、零售、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交通运输、文体娱乐、住宿、会展七类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
行业类型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为依据。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由区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意见。
2.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7类困难行业中,符合2022年1月1日之前成立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且2021年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企业。
3.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按照企业申请时的上月应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计算,标准为600元/人。每户企业补贴上限为300万元,限申请一次。
4.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2022年12月31日)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各区就业服务机构名单见下表)。
目前,线上经办系统正在抓紧开发。系统上线后,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的“惠企点单办”入口申请。
线上经办系统上线后,人社部门将在第一时间通过“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微信公众号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sh.gov.cn/)发布工作提示。
咨询电话:59547895 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
市级政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关于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哪些用人单位可以申请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吸纳在本市登记失业3个月及以上人员或本市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本市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
2.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同一名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被不同单位录用的,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3.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行“免申即享”,即通过信息系统比对就业参保信息,确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经审核和公示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核拨至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账户。
咨询电话:59547895 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
市级政策——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补贴
关于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补贴
1.企业咨询线上职业培训政策找哪个部门?
注册在本区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先确定自己的税收征管关系是在区级还是街镇。如是街镇,具体在哪个街镇。税收征管关系是区级的,联系区就业促进中心。税收征管关系在街镇的,联系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2.企业如何申请补贴?
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采取先申报备案、后组织培训、再申请补贴的方式实施。
企业在实施线上培训前,向税收征管关系所在区或街镇的管理部门提出培训需求,经备案后组织开展线上培训并完成培训课程,提出补贴经费申请,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经费核拨至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3.培训补贴范围是什么?
本市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开展的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均可纳入培训补贴范围。
4.线上培训对平台有哪些要求?
推荐使用上海市“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培训平台机构推荐名单中的平台开展线上培训(https://www.shzypxy.com/),可直接进行培训备案认可。
线上培训全过程应记录到线上培训平台数据系统,实现培训过程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有答疑辅导、有评价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5.补贴标准和补贴条件是什么?
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个培训项目600元,每个项目培训课程时长不少于24课时。2022年每人可享受的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3个项目),同一职工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6.1个课时是多长时间?1个课时是纯课程时间,还是包含测试、答疑等环节?
45分钟算1个课时。可以包含答疑辅导、评价测试等环节,也可以是纯课程时间;每个项目必须要设置答疑辅导、评价测试等环节。
7.我们有员工社会保险费缴纳在外地的,请问可以申报线上培训补贴吗?
工作地点在外省市的员工、在外省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或在企业实习、见习的人员都不属于申报范围。
8.企业注册地在嘉定区,员工在上海其他区缴纳社保,可以在嘉定申请吗?
税收征管关系在嘉定区的企业都可在本区申请;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或在单位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有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机构仅可对本单位实际用工的在岗从业人员申报培训需求,劳务派遣人员由其实际用工单位申报培训需求。
9.我们单位自制签到表是否可行?
不行,必须是线上签到注册、学习记录、答疑辅导、评价测试,数据2年内线上可查询、可追溯。
10.企业可以一次性备案多个项目,还是必须要分多次来备案?
企业应在一个项目培训完成后备案下一个培训项目,且培训必须在备案通过后才可开展。
11.备案及补贴申请材料发到哪个邮箱?
企业的申报材料应发送到税收征管关系对应管理部门的邮箱,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建议邮件标题标注为“企业全称+线上培训前备案/补贴申请材料”。
12.备案一般几天能有结果?
在备案材料没有问题的情况下,一般1-2个工作日会发出备案确认通知书。
13.何时可进行项目备案、开展培训?
备案受理时间为企业受疫情影响期间,备案通过后方可开展培训,不得提前开展培训或事后备案。
14.企业需提交哪些培训申请备案材料?
告知承诺书、备案表、培训方案等相关材料。
15.企业申请培训补贴需提交哪些材料?
补贴申请资金审批表、学员花名册、授课记录证明材料、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
16.各个附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有什么区别?
一般都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有需要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另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委托书。
17.线上培训如何督导?
在上级指导下,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进行线上事中、事后督导。督导内容包括签到注册、学习记录、答疑辅导、评价测试等。
18.培训补贴经费多久能拨付到企业?
培训结束申请补贴,经审核通过后在3个月内将培训费补贴核拨到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不同意补贴的须说明理由。
19.本次线上培训补贴与企业原先申报的线下培训补贴有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企业在疫情影响消除后仍可按嘉定区现行企业职工职业培训政策申报企业自主培训、集中服务等线下培训并享受补贴。但此次线上培训项目已申请过补贴的,不能再次申请。
咨询电话:59996083 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
关于鼓励企业招录应届毕业大学生
1.扶持内容
对区内企业新招录本市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本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满1年后,按本科学历毕业生每人1万元、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2万元给予企业促就业贡献资助。
2.扶持对象
属于汽车“新四化”、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高性能医疗设备及精准医疗和在线新经济等“3+1”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
3.扶持条件与标准
(1)企业2022年新招录人才为当年度上海市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企业与人才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在本区为人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2)招录本科学历毕业生,按照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促就业贡献资助;招录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照每人2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促就业贡献资助。
4.申请材料
(1)嘉定区鼓励企业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资助申请表;
(2)单位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简介、人员明细等);
(3)个人相应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认定材料;
(4)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咨询方式:69989439
区级政策——人才安居保障
关于人才安居保障
1.疫情期间人才安居补贴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疫情期间,居住在嘉定区公租房的单位职工(以单位申请或三方申请租赁公租房的),如符合人才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2022年3月份、4月份、5月份三个月的疫情期间人才安居补贴。
2.疫情期间如何申请人才安居补贴,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1)与单位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具有本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应届生可放宽至入住人才公寓起一年内提交);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在相对应岗位上工作,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单位申请租赁住房人员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学历证书、学历鉴定证明(学信网上查询)、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居住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共同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如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等材料。
3.如何申请人才安居保障?
(1)下载《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资格申请表》。
申请人可在嘉定区公租房网站(prh.jdgzf.net)的“文档下载”中下载“《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资格申请表》”。
(2)填写《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资格申请表》及需携带的书面资料。
(3)填写完整的《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资格申请表》,并在“单位确认意见”单位联系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
(4)申请人需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附件:
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历验证证明(学信网上可打印)或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本单位正常缴纳的社保单;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本市户籍复印件。
(5)提交《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资格申请表》
请将对应的纸质资料提交到嘉定区平城路939号公租房受理窗口(具体地址:平城路939号一楼大厅公租房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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