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徐汇全力抗疫纾困在行动!

2022-05-06 15:44

       为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本市人社部门主动发挥人社职能作用,推出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帮助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稳岗引才、提升技能,稳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01、市级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延期政策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人社规〔2020〕10号),徐汇区提出“对已发放的创业组织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因受疫情影响流动性产生暂时困难的,可向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并可继续享受贴息支持”。

徐汇区创业指导服务部门将持续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宣传、咨询和解释工作,发挥创业者和银行之间的桥梁作用,指导创业者在线申请适合的普惠金融产品;继续按照时限规定,做好创业担保贷款的初审工作;同时及时关注了解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的经营情况,积极提供各类创业帮扶措施。

 
02、市级政策

加强企业服务与用工保障

徐汇区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落实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相关工作的通知》,完善服务举措,狠抓工作落实,从三方面着手加强企业服务与用工保障。

1.建立企业服务专员机制。对涉及城市保障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重点企业,建立“一对一”工作联系机制,每家重点企业确定一名“就业服务员”,及时了解企业需求,积极提供相应就业服务。

2.做好重点企业常态化服务。落实好《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调度信息表》月报工作,加强对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失业风险监测预警,加强就业形势分析。前后端联动,做实形势监测、劳动关系处置、就业服务的闭环工作机制。

3.强化线上就业服务功能。依托上海公共招聘网新平台、“徐汇就业”等平台,开展春季专项就业服务、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等线上招聘和面试会,加强人岗匹配,多措并举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精准就业服务,促进就业供需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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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市级政策

支持用人单位采用共享用工等模式

1.对企业开展灵活就业用工指导。依托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灵活就业信息专区”,搭建用人单位与灵活就业人员的供需对接平台, 对有需求的企业开展灵活就业和兼职用工指导,引导区域内重点企业通过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灵活就业信息专区”发布灵活就业岗位信息。

2.为企业提供灵活用工便捷招聘服务。通过开展定向排摸,加强与网络零售、平台配送、网约车、物流快递、外卖服务等新业态的企业联系,为企业提供就业招聘服务。

3.落实好面上就业补贴政策。对疫情期间与其他企业共享用工的,可继续享受相应的就业困难人员岗位和社保费补贴政策。

 
 
04、市级政策

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为贯彻落实《本市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的若干政策》(沪人社规〔2022〕10号)等文件精神,徐汇区发布《2022年徐汇区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报指南》,进一步加大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力度,全力做好援企稳岗工作。

一、申报范围

在徐汇区办理税务登记的本区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拟对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开展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申报范围。

注意事项:

1.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或在单位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2.劳务派遣机构仅可对本单位实际用工的在岗从业人员申报培训需求,劳务派遣人员由其实际用工单位申报培训需求。

3.主营业务是指单位为完成其经营或运作目标而从事的日常活动中的主要活动,可参考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上规定的主要业务范围确定。

二、培训平台

用人单位既可依托自主开发(包括本单位或总公司或母公司自有或自主开发)的线上培训平台(以下简称自有平台),也可委托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开展职工线上职业培训(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

线上培训平台和培训课程应符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在本市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395号)要求,即:线上培训全过程应记录到平台数据系统,实现培训过程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有答疑辅导、有评价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具体要求可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http://rsj.sh.gov.cn/tjypx_17737/20210225/t0035_1398086.html)。

对于线上培训平台的审核认定。自有平台的,可采信单位提交的关于线上培训平台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承诺;第三方平台的,可采信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的信息类检验检测认定机构提供的关于线上培训平台符合相关文件的检测结果报告;线上培训平台属于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征集公布的,可直接备案认可。

三、申报受理通道

受疫情影响民办托幼机构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的受理备案及经费审核相关工作仍由区教育局负责。除民办托幼机构外,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单位拟组织实施线上职业培训的,在培训实施前按税收征管关系向区就业促进中心提出培训需求,并作出相关承诺。单位也可通过人社自助经办系统“惠企点单办”中“企业职工线上培训申报备案”菜单提出培训需求。提出培训需求的单位应按要求提交备案申请材料。

四、补贴标准

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个培训项目600元,每个项目培训课程时长不少于24课时。按照最新政策规定,2022年企业职工线上培训每人最多可享受补贴3次(3个项目,在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的时间期限内,以企业在相应系统导入学员信息的时间为准)。参加多个项目时,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才能参加下一个培训项目,同一职工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五、培训实施

对备案认定通过的项目,单位应在自备案认定通过起的3个月内根据备案通过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逾期未实施的,视作放弃本项目培训。

培训结束后,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参与培训的学员信息按实际培训项目导入人社自助经办系统。

注意事项:导入自主经办系统学员名单与提出补贴申请学员名单、排序维护一致。

六、补贴申请

完成培训课程,并导入学员信息后,单位可向区相关部门提出经费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七、培训督导

根据本市政策规定,区相关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纪检等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在核拨补贴经费前,根据需要选择采取查看培训平台、查看课件、现场访谈、电话回访、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登陆平台账户核验等方式,对培训过程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实施督导审计,审计结论作为补贴审核的重要依据。重点对培训项目较多、职工数量较广、补贴金额较大的企业进行重点审计,必要时组织审计复查。

对存在与备案认定培训方案不相一致或与承诺内容不相符合的情形,参照专项审计意见,经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工作小组会审,减拨或不予核拨补贴经费,对已拨补贴经费予以追回、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审查等手段进行惩戒。对提供培训服务的培训机构,如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在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评定中实行一票否决。对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不予再次享受培训补贴政策。

 

05、区级政策

加大人才租房补贴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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