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虹口全力抗疫纾困在行动!

2022-06-14 14:25

为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本市人社部门主动发挥人社职能作用,推出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帮助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稳岗引才、提升技能,稳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市级政策—困难行业稳就业补贴

关于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

1.哪些行业企业可以申请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

餐饮、零售、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交通运输、文体娱乐、住宿、会展七类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

行业类型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为依据。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由区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意见。

 

2.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7类困难行业中,符合2022年1月1日之前成立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且2021年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企业。

 

3.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按照企业申请时的上月应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计算,标准为600元/人。每户企业补贴上限为300万元,限申请一次。

 

4.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2022年12月31日)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各区就业服务机构名单见下表)。

目前,线上经办系统正在抓紧开发。系统上线后,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的“惠企点单办”入口申请。

线上经办系统上线后,人社部门将在第一时间通过“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微信公众号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sh.gov.cn/)发布工作提示。

 

受理部门:虹口区就业促进中心

咨询电话:65072591-6128

 

 

市级政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关于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哪些用人单位可以申请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吸纳在本市登记失业3个月及以上人员或本市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本市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

 

2.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同一名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被不同单位录用的,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3.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行“免申即享”,即通过信息系统比对就业参保信息,确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经审核和公示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核拨至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账户。

 

受理部门:虹口区就业促进中心

咨询电话:65072590-6110

 

市级政策—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补贴

 

2022年虹口区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补贴申请指南

为贯彻落实《本市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的若干政策》(沪人社规〔2022〕10号)等文件精神,虹口区发布《2022年虹口区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申请指南》,进一步加大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力度,全力做好援企稳岗工作。

 一、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受疫情影响的税收征管关系在虹口区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培训对象: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包括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或在单位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机构仅可对本单位实际用工的在岗从业人员申报培训需求。劳务派遣人员由其实际用工单位申报培训需求。

培训内容: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主营业务是指单位为完成其经营或运作目标而从事的日常活动中的主要活动,可参考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规定的主要业务范围。

培训时长:培训课程时长不少于24课时(1080分钟),不包含答疑、测试环节。

二、培训平台

申报单位既可依托自主开发的线上培训平台(以下简称自有平台),也可委托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开展本单位职工线上职业培训。

培训平台和课程应符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在本市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395号)文件中企业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的条件要求:

1、线上培训全过程应记录到平台数据系统;

2、培训全过程有注册签到、有学习记录、有答疑辅导、有评价测试,在数据系统可查询、可追溯,能查询、能追溯;

3、参训职工应实名制登录平台,即“真实姓名+本人手机号码”或“真实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

平台种类:

1、自有平台:自有平台是指本单位或其总公司(母公司)的自有平台或自主开发平台。申报单位使用自有平台,应提交平台相关材料及平台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承诺书,使用总公司(母公司)平台还应证明隶属关系。

2、第三方平台:申报单位委托第三方平台的,应提供信息类检验检测认定机构(需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提供的平台检测结果报告。

3、已认定平台(优先推荐使用):申报单位选择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征集公布的第三方平台,可直接开展培训备案认可。

三、申报受理通道

培训采取先申报备案、后组织培训、再申请补贴的方式实施。

(1)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在培训实施前,按税收征管关系向虹口区就业促进中心原申报通道提出备案申请,并作出相关承诺(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2)也可通过人社自助经办“惠企点单办”中“企业职工线上培训申报备案”菜单提出网上申报。

四、补贴标准

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个培训项目600元,每个项目培训课程时长不少于24课时。按照最新政策规定,2022年企业职工线上培训每人最多可享受补贴3次(3个项目)。参加多个项目时,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才能参加下一个培训项目,同一职工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五、培训实施

对备案认定通过的项目,用人单位应在3个月内根据备案通过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逾期未实施的,视作放弃本项目培训。

培训结束后,用人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将参与培训的学员信息按实际培训项目导入人社自助经办系统。

六、补贴申请

完成培训课程,并导入学员信息后,单位可向区相关部门提出经费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七、培训督导

督导或审计方式包括查看培训平台、查看课件、现场访谈、电话回访、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登录平台账户核验等,重点对培训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实施检查。

 

虹口区政策咨询受理联系方式:

QQ群:932151660

电话:65072590转6096

邮箱:14445881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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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政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人社规〔2020〕10号),虹口区提出“对已发放的创业组织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因受疫情影响流动性产生暂时困难的,可向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并可继续享受贴息支持”。

 

温馨提示1:上海人社部门的创业担保贷款由市担保中心提供免费担保服务,归还贷款本息后还可以申请利息补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先在线上自助申请。登录网址

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

 

温馨提示2:针对不同创业者及贷款需求,创业担保贷款分为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

 

受理部门:虹口区就业促进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191号;

创业贷款咨询电话65072590-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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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政策—一次性就业推荐补贴

 

虹口区一次性推荐就业补贴

一、补贴范围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签订合作协议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为本区户籍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市区两级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二、补贴标准

每成功推荐一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00元一次性就业推荐补贴。当年推荐人数达10人及以上的,企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再给予每人500元一次性补贴。

三、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机构可通过邮件形式将以下材料向区就业促进中心提出补贴申请。

(1)《虹口区就业服务补贴申请表》;

(2)《虹口区就业服务推荐成功人员名册》;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符合条件人员签订的相关免费服务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受理部门:虹口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联系方式:2501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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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政策—创业见习带教费、生活费补贴

 

虹口区创业见习带教费补贴

一、补贴对象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见习基地。

二、补贴条件

1、本区创业见习基地为本市35周岁(含)及以下户籍青年、参加见习计划的本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本市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直接提供见习岗位;

2、见习岗位一般为综合管理、项目策划、企业运营、投融资、创业孵化等。

三、申请方式

免申即享

对于通过市级创业见习带教费审核的本区创业见习基地,由区就业促进中心根据区级创业见习政策规定,复核见习学员名册,并经基地确认,直接形成政策审核表并办理政策初审。

四、补贴标准

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政策咨询电话:65072590-6066  陈老师

 

虹口区创业见习生活费补贴

 一、补贴对象

本区户籍35周岁(含)及以下青年。

二、补贴条件

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见习基地参加创业见习。

三、申请方式

免申即享

对于通过市级创业见习生活费审核的本区户籍青年,由区就业促进中心根据区级创业见习政策规定,复核见习学员名册,并经基地确认,直接形成政策审核表并办理政策初审。

四、补贴标准

见习期内每月按本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政策小贴士

见习学员因政府实施疫情排查和隔离管控等措施导致缺勤的,其缺勤天数可视作正常见习出勤天数。对因疫情影响导致见习暂时中断的,见习期限及生活费、带教费补贴期限顺延。

 

政策咨询电话:65072590-6066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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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政策—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虹口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2021年11月1日以后在本区创办的,注册地、经营地都在本区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补贴条件

1.创业组织法定代表人为本市户籍劳动者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

2.创业组织招用本市劳动者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六个月;

3.创业组织租赁合法、独立的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满六个月;

4.创业组织签订租赁协议并支付房租,且无转租行为(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机构除外)。

三、申请方式

线上渠道。符合条件的创业组织在创办六个月后,可将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ongkouchuangye@163.com,进行线上预审。

(1)《虹口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虹口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从业人员名册(见附件);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企业银行账户资料(缴纳社保费的银行帐户);持《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还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社会保险缴纳收据、办公经营场地使用权证明(租赁房屋附租赁合同);

(6)公司发放工资的有效凭证。

线下渠道。企业可携带以上申请材料前往所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申请。

四、补贴标准

创业组织吸纳本市户籍劳动者人数在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补贴人数限额以内的,按每人每月300元予以补贴;吸纳本市户籍劳动者人数超出人数上限部分,按每人每月600元予以补贴。补贴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12万元。

 

政策咨询电话:65072590-6065  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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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政策—创业园区扶持、工位费补贴

 

虹口区创业园区扶持补贴

一、补贴对象

经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运营单位

二、补贴条件

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组织提供创业孵化、创业指导、创业融资等创业服务。

三、申请方式

线上渠道。通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创业孵化基地年度绩效评估的市、区两级创业孵化基地可将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向区就促中心创业指导服务部门办理申请:

(1)《2021年虹口区市区两级创业孵化基地工作成效申报表》;

(2)《2021年基地工作总结报告》。

线下渠道。通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创业孵化基地年度绩效评估的市、区两级创业孵化基地可携带以上申请材料向区就促中心创业指导服务部门办理申请。

四、补贴标准

每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进行绩效评估。按照评估等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分别给予20万元、16万元、12万元的运作费补贴;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分别给予15万元、12万元、9万元。对于不达标或未参加评估的基地,不予补贴。对连续两年评估为不达标的,取消其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资质。其中:A级不超过15%,B级不超过35%。

 

政策咨询电话:65072590-6064  曹老师

 

虹口区创业园区工位费补贴

一、补贴对象

入驻本区创业孵化基地,且在孵化期内成功在本区注册经营创业组织的创业团队。

二、补贴条件

1、2021年11月1日之后,创业团队(含个人)入驻区级创业孵化基地,签订书面孵化协议,并支付工位费用;

2、创业团队负责人在孵化协议期内成功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四类创业组织且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合伙人;

3、孵化基地工位定价为周边市场定价;

4、孵化基地应通过上一年度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考核。

三、申请方式

线上渠道。符合申请条件的创业组织,可将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ongkouchuangye@163.com,进行线上预审。

(1)《虹口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虹口区创业工位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3)虹口区创业工位项目情况简介;

(4)申请工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人员须在劳动年龄段内);

(5)孵化基地运营机构房地产证明或转租协议(首次申请)(原件及复印件);
(6)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首次申请)(复印件);

(7)工位租赁发票(发票内容为房租或服务费)。

线下渠道。符合申请条件的创业组织,可携带以上申请材料向所在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四、补贴标准

入驻本区创业孵化基地,且在孵化期内成功在本区注册经营创业组织的创业团队,可按孵化期间实际工位租赁费为限给予补贴。市、区两级工位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

 

政策咨询电话:

65072590-6064  曹老师

65072590-6011  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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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政策—加大人才租房补贴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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