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本市人社部门主动发挥人社职能作用,推出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帮助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稳岗引才、提升技能,稳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市级政策
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2022年青浦区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本市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的若干政策》(沪人社规〔2022〕10号)等文件精神,青浦区发布《2022年青浦区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解读》,进一步加大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力度,全力做好援企稳岗工作。
一、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受疫情影响的税收征管关系在青浦区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培训对象: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包括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或在单位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机构仅可对本单位实际用工的在岗从业人员申报培训需求。劳务派遣人员由其实际用工单位申报培训需求。
培训内容: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主营业务是指单位为完成其经营或运作目标而从事的日常活动中的主要活动,可参考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规定的主要业务范围,也可实地走访企业了解其主营业务活动。
培训时长:培训课程时长不少于24课时(1080分钟),不包含答疑、测试环节。
二、培训平台
申报单位既可依托自主开发的线上培训平台(以下简称自有平台),也可委托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开展本单位职工线上职业培训。
培训平台和课程应符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在本市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395号)文件中企业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的条件要求:
1、线上培训全过程应记录到平台数据系统;
2、培训全过程有注册签到、有学习记录、有答疑辅导、有评价测试,在数据系统可查询、可追溯,能查询、能追溯;
3、参训职工应实名制登陆平台,即“真实姓名+本人手机号码”或“真实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
申报时,单位应提供平台简介,包括平台符合沪人社职〔2020〕395号附件1的描述、平台界面截屏、后台数据系统截屏等内容。
平台种类:
1、自有平台:自有平台是指本单位或其总公司(母公司)的自有平台或自主开发平台。申报单位使用自有平台,应提交《受疫情影响企业申请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使用自有平台告知承诺书》,使用总公司(母公司)平台还应证明隶属关系。
2、第三方平台:申报单位委托第三方平台的,应提供信息类检验检测认定机构(需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提供的平台检测结果报告。
3、已认定平台(优先推荐使用):申报单位选择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征集公布的第三方平台,可直接开展培训备案认可。
三、申报受理通道
培训采取先申报备案、后组织培训、再申请补贴的方式实施。
(1)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在培训实施前,按税收征管关系向所在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原申报通道提出备案申请,并作出相关承诺(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2)也可通过人社自助经办“惠企点单办”中“企业职工线上培训申报备案”菜单提出网上申报。
注意事项:
1.封闭期间可通过惠企点单办申报,也可将盖章版材料发到街镇邮箱申请备案,企业需事先电话联系各街镇联系专员。
2.封闭期间允许容缺受理(请企业提交暂缺后补的承诺书,法人或总经理签名)
四、补贴标准
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个培训项目600元,每个项目培训课程时长不少于24课时。按照最新政策规定,2022年企业职工线上培训每人最多可享受补贴3次(3个项目,在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的时间期限内,以企业在相应系统导入学员信息的时间为准)。参加多个项目时,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才能参加下一个培训项目,同一职工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五、培训实施
对备案认定通过的项目,单位应在自备案认定通过起的3个月内根据备案通过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逾期未实施的,视作放弃本项目培训。
培训结束后,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参与培训的学员信息按实际培训项目导入人社自助经办系统。
注意事项:
导入自主经办系统学员名单与提出补贴申请学员名单、排序维护一致。
(1)单位导入的学员信息不可删除,但可以增量导入。
(2)如单位导入的学员信息有误,应及时向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各中心可在单位导入信息30日内,根据单位申请,删除错误的学员信息,并指导单位及时导入正确的学员信息。
(3)不要跨月删除数据,否则会导致统计数据倒挂。
六、补贴申请
完成培训课程,并导入学员信息后,单位可向区相关部门提出经费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七、培训督导
街镇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工作协调小组应对备案认定项目开展督导检查。具体方式主要包括查看平台、查看课件、问卷调查、登陆平台账户核验、查阅数据系统记录、现场访谈、电话回访等,重点是培训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职工数量较广、补贴金额较大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导或审计。
对查实存在与备案认定培训方案不相一致或与承诺内容不相符合情形的单位,应通过减拨或不予核拨补贴经费,对已拨补贴经费予以追回、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审查等手段进行惩戒。对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不予再次享受任何培训补贴政策。
青浦区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咨询受理联系表
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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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 |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
电话、邮件 |
33868263、17321170747 |
qpzypx@163.com |
赵巷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电话、邮件 |
59750590 |
tianhuawangqin@163.com | |
徐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电话、邮件 |
15021198502、13641743121 |
xujingbeidaju @163.com | |
华新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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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xinshebao@163.com | |
重固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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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86747、18116361068 |
ww_159@sina.com | |
白鹤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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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40201 |
13816820778@163.com | |
朱家角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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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阳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电话、邮件 |
69711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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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浦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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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23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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