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的实施细则

2022-05-18 16:51

条款内容

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行业为重点,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优先解决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问题。

 

支持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按规定参加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平台企业及通过平台注册并接单,以平台名义提供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具体试点范围、对象、实施时间由全市统一确定。

 

支持内容

保障遭受职业伤害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加强职业伤害预防,分散平台企业的职业伤害风险,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操作流程

平台企业或平台服务机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填报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提出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职业伤害确认,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市社保经办部门支付待遇。

 

所需材料

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表。

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接单数据、事故伤害等相关材料。

 

实施期限

2022年7月1日正式启动,试点期限2年(具体期限以正式文件为准。若市级政策发生调整,从其规定)。

 

联系方式

本实施细则由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受理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行政服务中心1楼19号窗口

联系人:朱青青            

电话:69691216

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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