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18条”之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房租减免政策问答

2022-06-20 14:15

近日,闵行区通过“一问一答”形式,推出《闵行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即“闵行18条”)之国有房租减免相关问答,并公布了区管企业联系人,详见↓

 

政策01 闵行区行政事业单位房租减免相关工作

01 政策内容

为进一步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着力稳定营商环境,行政事业单位自有房屋的出租事项,2022免除承租方6个月租金。

 

02 适用对象

行政事业单位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含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运营困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03 补贴范围和标准

(1)补贴范围

a.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正常履行,合同租赁期限涵盖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任一时段。

b.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承租方应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规定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运营困难的民办非企业。

c.存在转租情形的,转租人不享受本次减免政策,各行政事业单位要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

(2)补贴标准

(1)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予提交受疫情影响证明材料,2022年免除承租方6个月租金。

(2)需免除房屋租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向出租方提供说明本单位运营困难的相关材料,2022年免除承租方6个月租金。

 

04 申请时间和方式

(1)申请时间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房租减免工作。后续发生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等应在情况发生后1个月内完成。

(2)申请方式

疫情期间,为避免人流聚集,出租方可通过网络、信函等多种方式予以受理承租方向出租方提供的租金减免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05 办理路径

(1)出租方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网络等多种方式告知适用范围内的承租方,务必做到应知尽知。

(2)承租方向出租方提供租金减免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3)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有关房屋租金免除事项的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并将本单位有关房屋租金免除事项以文件形式上报预算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报送房屋租赁补充协议以及承租方提供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出租方应将上述相关材料留存备查。

 

0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661722885

 

07 配套问答

(1)减免方式

a.出租方与承租方根据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2022年免除房屋租金的具体期限,发生租赁合同期限小于免除租金具体期限的情况时,以实际租赁期为限。

b.承租方尚未支付租金的,由出租方按房屋租赁合同涵盖的2022年租期范围,直接免除相关期限的房屋租金。

c.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减免的租金经双方协商一致,优先从合同期内后续未缴纳租金中抵扣。后续未执行合同金额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还的,由出租方直接返还。

 

 

政策02 《闵行区区属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政策问答

 

01 如何认定房租减免的实施主体?

本次房租减免的实施主体是闵行区国资委出资监管的区管企业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委托监管企业,委办局下属企业。闵行区区属城镇集体企业参照执行本次免租政策。

 

02 哪些房屋纳入房租减免范围?

本次减免租金的房屋为实施主体自有经营性房产和使用权房。其中,使用权房是指依法建立公房租赁关系、执行市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由实施主体负责经营管理的公有非居住房屋。

 

03 如何认定房屋减免的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为最终签约承租实施主体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运营困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经认定受疫情影响的重点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划型标准认定;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04 减免期限如何确定?

对2022年承租闵行区国有企业房屋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运营困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经认定受疫情影响的重点企业,无需提供受疫情影响的证明材料,凭租赁合同等必要材料,经审核后可以免除2022年6个月租金,其中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比例免租。

 

05 转租区属国有企业房屋的怎么办?

存在转租行为的房屋,转租方不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运营困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经认定受疫情影响的重点企业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其中,转租方为区属国有企业的,应当与房屋产权方以各自实收的租金为限共同承担减免的租金;转租方为非国有企业的,应当配合房屋产权方及区属国有企业转租方将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鼓励非国有企业转租方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运营困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经认定受疫情影响的重点企业给予适当帮扶。

 

06 免租金额如何确定?

免租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不包括物业费、停车费等管理费用。每月租金不一致的,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租赁合同涉及免租、优惠租金等情形的,以实收年租金计算减免额,或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07 最终承租方如何办理房租减免?

政策范围内承租方应当按照国有企业告知的内容,向受理部门提交房租减免申请及相关证明(包括承租方、最终承租方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房租减免。待减免事项审批通过后,凭房租减免告知书、最终承租方确认书办理减免手续。

 

08 办理流程是什么?

按照摸底、告知、受理、审批、反馈、报备流程进行办理,各环节具体办理方式、责任主体、办理时限等根据企业实施方案确定。

 

09 涉及非国有中小股东的国有企业如何操作?

涉及其他非国有中小股东的国有企业,控股股东应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支持理解;涉及上市公司及金融企业,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履行必要程序。

 

10 最终承租方如何办理房租减免?

减免租金工作实际落实过程中,将按照市、区相关政策要求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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