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宝山区加快经济恢复重振 加快推进北转型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实施方案》以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大盘为抓手,采取超常规的刺激性扶持措施,坚定不移落实助企纾困,精准打好“缓、免、减、补、退、贷”政策组合拳,在全社会范围内提振信心、改善预期,努力留住“青山”,赢得未来。
对于疫情期间生活垃圾处理费怎么减免?区绿化市容局为大家带来详细的实施细则:
免收2022年6、7、8月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环卫作业单位相关经费由区财政予以支持。
适用对象
属于《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沪府规[2019]128号)第三条列明的应缴纳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对象,即在本市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等。
免收范围
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对象在2022年6-8月(共三个月)产生的单位生活垃圾免收处理费。其他月份仍按照“按量征收”原则进行计征。
办理方式
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阶段性免收工作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对象无需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即可享受。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杨志刚
电话:56583555
宝山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工作专班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