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46条》实施细则(十九)——区教育局抗击疫情切实加强民生保障政策实施细则

2022-06-13 12:52

       6月1日,《宝山区加快经济恢复重振 加快推进北转型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实施方案》以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大盘为抓手,采取超常规的刺激性扶持措施,坚定不移落实助企纾困,精准打好“缓、免、减、补、退、贷”政策组合拳,在全社会范围内提振信心、改善预期,努力留住“青山”,赢得未来。

 

“储备教师”招录计划

       主要内容

       根据教育系统用编计划,结合教育规模持续扩大的实际,在事业编制师资招聘外,实施“储备教师”招录计划。

条件设置

1.须符合宝山区师资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基本要求;

2.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3.须参加宝山区统一招录考试(含笔试、面试、试教),成绩合格者可作为“储备教师”使用;

4.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优先列入储备计划。

入编规定

       被确定为“储备教师”的人员,应聘学校两年内(至2024年7月31日有效)有核定编制的情况下,经“储备期”考核合格者可入事业编制。

工作流程

1.发布“储备教师”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应聘者自主选择应聘学校及岗位;

2.组织网上报名,应聘者完成相关信息登记并参加宝山区招聘笔试(包括:综合测试+专业测试);

3.网上发布笔试成绩,组织两项考试均合格者参加面试;

4.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合格者参加试教;

5.按总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6.用人单位通知“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无异常的,相关材料送审,审核通过后进行名单公示;

7.组织“储备教师”录用者办理相关手续等。

基本待遇

储备教师的薪酬参照本区见习教师待遇的80%-90%浮动,根据工作考核结果给付。

实施单位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具体负责部门:中共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联系电话:66592607

以上解释权归宝山区教育局所有。

 

宝山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工作专班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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