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普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近日公布。
普陀区将进一步夯实国家信用示范区创建成果,以加强信用信息归集为基础,以拓展信用应用为主线,以服务区域经济恢复和重振、服务政府治理、服务市场主体、服务群众办事为主要目标,提升信用服务能级,创新信用应用场景和产品,加强社会诚信宣传引导,助力打响“人靠谱(普),事办妥(陀)”品牌。
一、服务区域经济恢复和重振,构筑“人靠谱(普),事办妥(陀)”信用高地
1、更大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深化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拓展提升普会贷·信易贷平台功能。深入园区、楼宇等,开展“靠普贷”宣传活动,扩大覆盖范围。充分发挥重点园区的作用,完善多层次企业信用融资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展特色支持“白名单”企业范围,推动银行多样化创新,实施差异化信贷支持。加强与市担保中心合作,持续推进“批次贷”业务扩量提质增效,积极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增信和财政资金杠杆撬动放大效应。
2、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评价体系。开展“信易贷”工作思路研究,完善信用评价模型,实现对中小微企业的精准“画像”。依托市信易贷平台,对获得贷款企业信用状况实行动态监测,分析研判潜在风险并及时推送相关机构参考。
3、积极打造信用“名园”“名企”“名品”。加强信用赋能园区服务,持续推进“信用联盟”创建活动。鼓励园区落地信用应用场景。将科技园区信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科技园区年度绩效评价考评范围。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政策、资金扶持,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健康发展。鼓励和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参与信用监管、信易贷等工作。
二、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助推“放管服”改革
4、推动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全覆盖。在食品生产和销售、餐饮服务、药品零售、医疗器械、产品追溯、特种设备、网络市场监管领域,落实信用风险分级分类要求,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事项的抽查,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监管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聚焦纳税、物业、环保、职业培训、劳动监察、安全生产、养老机构、社会组织、长护险、工程建设、律师律所、民办教育、医疗卫生、文体旅游、政府采购、城管执法等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公共信用信息和自身掌握的监管信息,建立符合行业特征、监管需求的各领域信用评价标准或模型,对监管对象进行信用分类。运用信用分级结果,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有针对性加大抽查、现场检查的力度。
5、健全信用承诺信息归集公示机制。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将承诺履行信息向区公共信用平台归集,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形成反馈闭环机制。深化完善以告知承诺为基础的分级分类审批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的应用。落实第三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现事前信用状况系统自动查询和信用全流程闭环管理,逐步拓展信用承诺应用场景。完善重点领域行业自律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会员单位积极开展行业诚信自律活动,进行诚信经营等方面的信用承诺。
6、提升信用修复服务效能。加大信用可修复理念和公共信用信息修复“一件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缩减信用修复办理时间。加强政府部门信用修复工作协同,落实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与“信用中国(上海)”网站信用修复共享和互认机制。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有效衔接纳税信用评价与“首违不罚”制度,保护市场主体活力。加快企业信用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对于严重失信主体和多次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加大力度督促失信企业,通过主动改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失信信息。
三、创新拓展应用领域,形成信用应用标杆效应
7、深化信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长三角跨区域信用合作,与安徽省马鞍山市、阜阳市、滁州市、黄山市建立长三角跨区域信用合作伙伴关系,探索信用信息共享互认机制。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资金全过程信用监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落实市场监管、文化市场管理等八个领域执法事项的轻微违法免罚制度。继续推动司法领域善意文明执行制度落实,严格适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条件和程序,适当设置一定宽限期,暂缓发布失信名单信息。
8、推动信用服务高品质生活。持续创新守信激励应用场景,大力实施信用惠民便企“信易+”工程,为各类守信主体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性资金项目安排、国有土地出让、评先评优、融资授信、住房租赁、交通出行、旅游购物、文体活动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探索开展“信易购”“信易游”项目,拓展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支持企业、电商平台等企业以多种方式发放消费优惠券,促进消费提升。为参与疫情防控的志愿者提供免费保险、颁发电子勋章、享受相应星级守信青年福利措施和志愿者礼遇。
9、提升信用赋能高效能治理水平。加强在行政审批、政策扶持、表彰评优、招商引资等领域开展信用核查。创新信用治理方式,服务“一网统管”建设,构建社区、街面信用数字化管理新模式,探索城管执法检查结果和案件查办平台同步贯通。推进“一企一档”创新监管工作,探索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和数据模型。深化“普陀码”2.0版建设,拓展信息公示、消费预警、信用核查等功能。推进社区公约建设,落实居民公约的制定、修订工作,充分发挥居民公约等社会规范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信用建设协同联动,营造良好诚信环境
10、夯实信用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发挥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落实国家信用示范区复评等各项重点任务。做好市对区信用年终考核迎检工作。
11、形成区域信用应用特色。推动各部门、各街镇结合本职应用等方式,形成一批信用特色应用。在诚实守信、信用应用等方面开展诚信群体、诚信企业、诚信人物评选,加大先进典型宣传示范,增强社会诚信意识。
12、完善信用监测评估机制。根据上海市政务诚信评价工作方案,落实本区政务诚信建设任务,提升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开展干部“靠谱指数”评估工作。按月度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评估,不断提升信息归集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
13、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持续深入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褒扬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提升群众对我区诚信建设的满意度。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诚信兴商活动月等重要节点开展诚信教育宣传活动。探索开展中小学校法治信用教育一体化的应用场景开发和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