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杨浦区制定《杨浦区全力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从5大方面,制定30条举措,全力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立足“企业感受度、政策精准度、措施便捷度、保障温暖度”,既注重向上对接,力争让更多市级政策措施在杨浦落地实施,又注重前后衔接,充分吸纳以往出台政策中企业感受度较好的举措,更好稳定企业发展预期与信心。
根据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部署,将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范围有哪些?发放的标准是什么?来看杨浦区退役军人局关于优抚对象的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机制→
区退役军人局
优抚对象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机制
1.政策内容
积极落实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根据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部署,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
2.对象范围
本次补贴发放对象的范围为当月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下列对象:
(1)本区享受残疾抚恤补助的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
(2)本区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3)本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
(4)本区符合规定条件且享受生活补助的参战退役人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5)本区享受生活补助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6)本区享受老年生活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上述对象与享受民政保障待遇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以及享受生活救助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交叉时,价格临时补贴由区民政部门发放,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不再重复发放。
3.补贴标准
按人补贴。依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资金渠道
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按原渠道由区财政列支。
5.执行期限
根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具体文件
市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上海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沪发改价调〔2021〕49号)、市发改委《关于对低收入群体发放3月份“抗疫期间菜价临时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启动价格联动机制发放4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市退役军人局《关于对本市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发放4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7.申请材料及申请方式
本区符合补贴发放的对象无需申请。
8.办理路径
符合补贴发放的对象无需办理,将通过现行渠道按照补贴性质主动组织发放。
9.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董清慧
联系电话:25032415。
10.配套问答
问:本次“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的范围是什么?
答:补贴发放对象的范围为当月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下列对象:(一)本区享受残疾抚恤补助的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二)本区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三)本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四)本区符合规定条件且享受生活补助的参战退役人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五)本区享受生活补助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六)本区享受老年生活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上述对象与享受民政保障待遇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以及享受生活救助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交叉时,价格临时补贴由区民政部门发放,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不再重复发放。
问:本次“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的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市发改委、市退役军人局有关文件规定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