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内容
对新冠病毒疫苗、药物、诊断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给予支持。
☆支持对象
申报单位需在金山区范围内进行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且销售结算在本区。
☆补贴方式及标准
申报单位获得药品注册批件,按该产品实际研发费用的10%予以资助,最高200万元;对进入II、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并获得临床批件,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支持;申报单位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按该产品实际研发费用的10%予以资助,最高200万元。
☆政策申报
1.《金山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单位需获得药品注册批件,或II、III期临床试验批件,或医疗器械注册证;
3.申报产品的研发费用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产品销售合同及销售凭证;
6.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主管部门
金山区科委负责申报材料的接收、审核及资金拨付。企业应在本细则发布后三个月内提交申报材料。
材料受理地址: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1号
联系人:翁丹燕 联系电话:57950850/13764139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