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普陀发布稳企发展融资支持实施办法

2023-07-17 10:01

根据《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发挥上海普惠金融顾问普陀服务枢纽平台作用,完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引导金融切实助力实体经济企业稳定发展,《普陀区稳企发展融资支持实施办法》近日发布。

 

从2023年7月10日起到2024年6月30日,普陀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新申请的用于日常经营周转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人民币贷款将可获得最高20%的利息补贴,科创企业的贴息比例最高可达30%。具体详见↓

 

1、支持范围

在普陀区依法设立,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国家明令调控的行业除外。

 

2、支持措施

(一)融资额度

总额度:60亿元。

1、起止时间

2023年7月10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本区企业新增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包含无还本续贷),且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周转的(不含个人经营贷),计入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2、融资限额

单家企业融资总额度不突破5000万元(含穿透关联企业),已申请“靠普贷”政策的企业可二次申请,如已达总额上限,待企业还本付息后额度释放,可再次申请。

3、利率上限

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给予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至少减35个基点;其他银行贷款利率不高于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二)给予贴息支持

对在额度内发放的贷款,在贷款到期按期还本付息后,由区财政局按照企业实际贷款利率,给予最高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0%的利息补贴(低于LPR的按实际利率),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若贷款不满一年或提前还款的,贴息按照借款期限作相应折算)。

 

(三)科创企业补贴

 

聚焦“中华武数”科创品牌建设,针对区内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市(区)科技小巨人企业以及获得当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等科创企业,经认定,上述贴息比例上调至30%,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3、附则

(一)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或上海市颁布新政策,则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自7月10日起执行。

(三)本办法由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普陀区稳企发展融资支持实施办法申报表.docx

附件2-普陀区稳企发展融资支持实施办法贴息申报表.docx

 

 

关于《普陀区稳企发展融资支持实施办法》

政策解读

 

1.与“靠普贷”相比亮点是什么?

答:利率下调更大,依据企业情况和银行类别,利率最低可享受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5个基点;加大对科创企业的补贴,科创企业贴息比例上调至30%。

2.本实施办法包括哪些扶持内容?

答:本实施办法形成了额度+贴息的政策框架,包括一是联合辖内23家主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组建60亿元的额度;二是对在额度内发放的贷款,由区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三是聚焦科创,围绕“中华武数”科创品牌,给予科创企业更大比例的利息补贴,最大程度降低科创企业的融资成本。

3.“中华武数”科创品牌具体指什么?

答:普陀区特有的科创布局——国际创新合作的加速器“中以(上海)创新园”,顶级高校合作的试验场“上海清华国际创新中心”,资源集聚的物理空间“武宁创新发展轴”,未来创新工场“海纳小镇数字化转型示范区”。从四大科创布局里各取一个字,构成了科创版的“中华武数”。

4.科创企业具体指哪些企业?

答:主要指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市(区)科技小巨人企业以及获得当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等,由区级相关部门认定。

5.计入贷款额度的标准是什么?

答:在2023年7月10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由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本区企业新增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包含无还本续贷),且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周转的,计入额度。

6.已申请“靠普贷”的企业可以申请吗?

答:单家企业融资总额度不突破5000万元(含穿透关联企业),已申请“靠普贷”政策的企业可二次申请,如已达总额上限,待企业还本付息后额度释放,可再次申请。

7.如何申请?

答:1、企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街镇、重点地区。2、各街镇、重点地区初审,汇总企业名单及材料报区相关部门联合会审后,提供给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3、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名单对接企业,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

8.贴息如何申请?

答:1、贷款到期按期还本付息后,提交贷款合同、银行放款凭证及付息回单等复印件,报所在街镇、重点地区。2、各街镇、各重点地区汇总申请贴息企业名单及材料,报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予以拨付。

9.本实施办法的政策咨询渠道?

答:咨询电话:

10.政策参与银行名单?

答:第一类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

第二类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盛京银行、厦门国际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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