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牢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上海市政府研究制定了《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支持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相关行业和企业抗击疫情、恢复发展、渡过难关,努力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根据《临港新片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若干政策措施》(沪自贸临管委〔2022〕52号),临港新片区将于2023年2月1日启动2022年度(第二轮)抗疫纾困贷款贴息申报工作。详见↓
一、申报企业条件
1、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防疫物资保障重点企业。其中,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2、贴息对象的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及财税户管地均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范围内。
3、贴息对象纳税情况正常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4、已享受临港新片区重点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本政策。
二、申报贷款条件
1、贷款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
2、贷款发放主体为临港新片区内银行,或开发性、政策性银行(银行清单请见附件1)。
3、单笔贷款期限在3个月(含)以上。
4、贷款应按时还本付息。
5、贷款必须用于贴息对象正常生产经营,不得用于转贷、委托贷款、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不得参与民间借贷和投资资本市场。
三、贴息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按实际利息发生额的50%给予贴息,每户每半年度不超过40万元。
四、申报方式
(一)2022年度(第二轮)申请内容为符合条件的企业银行贷款在2022年7月至12月末实际发生并支付的贷款利息。
(二)中小微企业、防疫物资保障重点企业自2023年2月1日起,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临港新片区频道,选择“线上服务”-办事汇专栏中的“金融扶持系统”申报模块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清单请见附件2),开放申报截止日为2023年2月20日,申报网址:https://p.lingang.gov.cn/。
(三)个体工商户自2023年2月1日起,通过扫码进入“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手机端进行申报(二维码请见附件3),申报截止日为2023年2月20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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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马老师(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58285050-8107
仓老师(金融贸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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