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本区广告业恢复发展支持资金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规【2022】12号)第三条“支持广告行业恢复发展”的有关规定,对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其2022年第四季度实际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50%给予资金支持。现启动本区广告行业恢复发展支持资金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在徐汇本区注册并正常经营,从事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2、已按规定缴纳2022年10-12月广告业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办理流程
1、申请时间:2023年即日起至2月15日(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2、受理部门: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南宁路969号1号楼1123室)
3、申请材料:
(1)上海市广告业恢复发展支持资金申报书(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2)已缴纳2022年10-12月广告业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完税证明(存盖章复印件)
4、办理步骤:
(1)提交申请:申请人向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书面申请。至2023年2月15日17:00仍未完成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方式:线下实地办理。
(2)材料审核: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的,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退回申请人补正后重新提交,重新提交须于截止时间前完成。
(3)资金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相关部门将统一拨付支持资金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中。
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方式:021-64169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