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放管服”改革引领区,浦东试点环评排污“两证合一”制度

2022-09-19 09:19

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的衔接改革,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日前制定了《浦东新区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衔接改革的实施细则》(浦环〔2022〕80号),来看具体内容!

 

从原来的串联审批到现在的并联审批,大幅度压缩审批时限,浦东新区首创试点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两证合一”制度,成为打造“放管服”改革引领区以及落实助企纾困、制度创新的又一重大举措。

 

根据实施细则,“两证合一”的具体举措包括减免申请材料,减免排污许可证部分支撑材料的事前提交,减少重复提交,同时推进“全程网办”,已批建设项目相关环评材料免于提交;压缩项目审批时限,综合审批时限由原来的分开办理报告表约50日、报告书约80日,最大限度压缩至合并办理报告表7个工作日、报告书1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公示和技术评审等时间);以及重构排污许可证和环评审批流程,对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流程进行衔接,推进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一套材料、一口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提升企业办事效率。

 

实施细则适用于建设地点位于浦东新区范围内(自贸区保税区、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除外),由新区生态环境局审批,依法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申请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两证合一”适用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24个行业以及市、区重大项目。

 

排污单位可自愿申请实施“两证合一”。对于需编制环评文件及办理排污许可证的建设项目,排污单位在编制环评文件时可同步编制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通过“上海一网通办”(http://zwdt.sh.gov.cn)进入“两证合一”模块同步提交申请材料。根据不同项目类型,“一网通办”的“智能导办”功能会提示告知应上传的材料。对于实施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后,也会作出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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