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安区有序推进室内外体育场所设施开放的工作指引

2022-07-12 10:13

根据《关于静安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复工复产的工作方案》,上海市体育局《2022年本市体育场所疫情防控指引(第二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体育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体育场所设施开放工作指引如下:

 

一、指引内容

 

本指引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区内各类体育场所,包括公共体育场馆和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

 

7月1日起,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无中高风险地区且近一周无社会面疫情的街镇内的室外体育场所、具有良好通风换气条件的室内体育场所(含游泳场所)可有序开放。

 

利用地下空间的密闭体育场所继续暂缓开放。结合本区疫情防控形势,后续动态调整体育场所疫情防控指引和体育场所开放范围。

   

 

二、开放报备流程

(一)填写《静安区体育场所恢复运营备案表》(见文末附件),签章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报至静安区体育局社会体育科邮箱(jaqstk@126.com);

 

(二)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向所在街镇、园区或楼宇进行报备后开放。

 

三、防控措施

 

各开放场所需严格执行《2022年本市体育场所疫情防控指引(第二版)》规定,根据市、区相关防疫政策,落实“一场所一方案”,包括建立防控工作小组、制定具体防疫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人员管控标准等。

 

相关链接:2022年我市体育场所疫情防控指引(第二版)

 

设备部署:开放场所必须申请并张贴“场所码”或设置“数字哨兵”,确保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资的储备充分。

 

员工管理:全体员工须完成全程疫苗接种方可上岗,实施每日核酸检测,记录体温状况,在岗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建立分批用餐制度。开展场所防控预案、公共卫生知识等内容培训。     

 

健身人员管理:健身人员须经过线上预约登记,扫“场所码”或“数字哨兵”,核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无异常(<37.3℃),签署健康承诺后方可入场。对于无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可采取“离线随申码”等替代措施,工作人员应做好服务引导。非健身期间且与他人近距离接触时建议佩戴口罩。

 

相关链接:离线“随申码”申领指南

 

健身活动管理:室外体育场所活动人数上限不超过75%,具备良好通风条件的室内体育场所活动人数上限不超过50%。引导健身人群分时段、分散式锻炼,不开展对抗性比赛活动。

 

1.健身步道、田径场、轮滑等室外场所活动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2.羽毛球、网球等隔网项目在室外、具备良好通风条件的室内场所,活动人数每场分别不超过满场人数75%、50%。

3.足球、篮球、团体操课等集体项目在室外、具备良好通风条件的室内场所,活动人数每场分别不超过满场人数的50%、30%。足球、篮球等不开展对抗性训练比赛活动。

4.健身(有氧训练、力量器械区)等室内运动项目人均运动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活动人数每场不超过满场人数的30%,确保人员不聚集并保持安全距离。

5.拳击、跆拳道等项目不开展对抗性训练比赛活动。

6.游泳场所的活动人数每场不超过满场人数(以实际使用更衣箱为准)的50%,人均游泳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

 

环境消杀管理:公共区域(出入口、大厅、人群休息区域、卫生间等)应提供免洗手消毒剂,每4小时消毒1次;狭小密闭空间如电梯等,每2小时消毒1次;配套设施设备、器材等至少每4小时消毒1次。每天早、中、晚至少开窗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各类体育健身场所应倡导科学防控、科学健身理念,提醒健身人群注意循序渐进,逐步适应和恢复运动量,不盲目进行大强度运动。

     

 

四、工作要求

压实属地、部门、场所、个人“四方责任”。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五还要”。如属地街镇出现中高风险地区,体育场所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视疫情发展情况,采取相应的限流、缩短营业时间、停止营业(开放)等应急措施。

                                

静安区属公共体育场所具体开放信息将通过各场所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静安区体育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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