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支持复工复产12条措施

2022-06-08 17:1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及上级部门有关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结合本区实际,现制定有关措施如下:

  1. 设立复工复产服务专员

  建立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工作专班,设立服务专员。完善企业诉求快速回应和解决问题的服务机制,加强工作协同,统筹协调各类资源,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全程跟踪,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

  2. 大力推广网上办事

  鼓励市场主体通过“一网通办”办理各类注册许可业务,全面推广企业设立、变更(备案)登记全程网办。

  3. 放宽延续换证时限

  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酒类商品经营许可等延续的,以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在2022年3月1日(含3月1日)后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视为顺延至2022年6月30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作业人员证在上述期间过期的,可在2022年8月31日前办理复审。对紧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变更申请优先办理。

  4.创新住所登记方式

  拓展集中登记地管理主体类型,创新集中登记模式;支持区内重要楼宇、园区等各类载体线上办理“住所云”入驻快捷登记。

  5.发布餐饮布局参考图

  根据餐饮服务企业类型,为经营者提供可借鉴的餐饮服务设备设施布局参考图,提高餐饮服务中小企业办证效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6.完善歇业制度助企纾困

  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在保留主体资格的前提下降低其维持成本,帮助其渡过困难期。对歇业申请当场办结,快速释放场地资源。

  7.保障市场主体快速复工

  分类指导各类市场主体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申领、更新、布设“场所码”。指导餐饮服务、食品药品销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重点市场主体做好复工准备,督促市场主体落实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有序、快速恢复经营。

  8.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成本

  2022年12月前,鼓励非事业单位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参照行政事业性检验检测机构,收费标准降至现行标准50%。优先安排交通枢纽场所、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居民住宅小区、楼宇园区及商业综合体等复工复产单位等场所到期设备的检验。

  9.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扶持

  扩大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保险受益面,加大维权保障力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对符合条件的科研或知识产权管理人才按相关政策给予一定的租房补贴。

  10.畅通信用修复渠道

  凡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只要在线提交地址确认信息即可申请信用修复。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1.推行“双不”监管措施

  企业复工复产后,对纳入免罚清单的非涉疫违法行为不予立案,对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非涉疫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12.加大法律服务供给力度

  主动走进企业,听取企业声音、回应企业关切,打造“向阳花圃”企业服务品牌,为企业提供预防式、体检式法律服务,着力提高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后企业合规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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