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杨浦区制定《杨浦区全力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从5大方面,制定30条举措,全力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立足“企业感受度、政策精准度、措施便捷度、保障温暖度”,既注重向上对接,力争让更多市级政策措施在杨浦落地实施,又注重前后衔接,充分吸纳以往出台政策中企业感受度较好的举措,更好稳定企业发展预期与信心。
疫情期间,对规划资源审批方面有什么助企纾困政策?因疫情原因,无法办理现场踏勘论证、现场核实等现场审查手续的,如何处理?来看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实施细则及政策问答解读。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一)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实施细则
1.政策内容
(1)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
(2)二手房网上申请,能够通过市大数据中心电子证照库或登记部门历史档案库直接调取的材料免于上传,办理转移登记业务时联网审核通过,且未发生变化的不再收取纸质材料;线下办理登记,能通过“随申办”移动端电子亮证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3)加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线上服务,推行网上办、预约办,线上开展一件事办理、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
(4)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区企业复工复产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业务需求,为企业复工复产做好各项不动产登记保障工作,主动提供帮办服务,落实专人对接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指导及预审服务。
(5)设置企业绿色通道,为急需流动资金复工复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抵押“绿色通道”和“一条龙”服务,压缩办理时限,为企业纾困解难。
(6)在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的前提下,提前开展土地权属调查的审核工作。开具土地预变更地籍号确认单,方便企业缴税。
2.具体文件
(1)《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
(2)《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房屋买卖转移登记“立等可取”的通告》 (沪自然资源登〔2021〕9号)
(3)关于印发《关于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规划资源政策》的通知(沪规划资源规〔2022〕3号)
3.申请材料及申请方式
(1)办理登记时,小微企业作出自身符合条件的书面承诺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当场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提供属于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
(2)通过手机随申办客户端或一网通办网站申请,二手房网上申请能够通过市大数据中心电子证照库或登记部门历史档案库直接调取的材料免于上传,办理转移登记业务时联网审核通过且未发生变化的不再收取纸质材料;线下办理登记,能通过“随申办”移动端电子亮证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3)预约办理可通过手机随申办客户端、一网通办网站、中心咨询电话申请。存量房买卖网上一件事可通过手机随申办客户端或一网通办网站申请,提供买卖合同及双方身份证明、产证,有贷款的另提供贷款合同(客户端已公示所需资料);不见面抵押已向市内各主要银行开通端口,由银行通过专用端口申请,提供抵押贷款合同,双方身份证明、产证。
(4)可直接至大厅内企业专窗办理,企业间抵押的办理时间压缩至2.5工作日内领证,企业间买卖为当场(90分钟领证)。
(5)以出让方式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权属调查报告、出让人出具的已付清全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契税完税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应当付清动拆迁、配套等费用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付清该费用的证明。
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明、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不动产权属调查报告。
(6)安排专人联系企业,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主动提供帮办服务,落实专人对接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指导及预审服务。企业也可通过市局热线电话或中心咨询电话联系后,留下联系方式,由专人回复。如需预审材料的,可通过微信上传。
4.办理路径
(1)不动产登记受理大厅受理窗口当场办理。
(2)通过手机随申办客户端或一网通办网站申请电子证照。
(3)预约办理可通过手机随申办客户端、一网通办网站、中心咨询电话申请。存量房买卖网上一件事可通过手机随申办客户端或一网通办网站申请。不见面抵押已向市内各主要银行开通端口,由银行通过专用端口申请。
(4)可通过市局热线电话或中心咨询电话联系后,留下联系方式,由专人回复。如需预审材料的,可通过微信上传。
(5)企业可直接至大厅企业服务专窗申请。如办理不见面抵押的,可直接由银行通过专门端口申请,全程网办。
(6)企业可直接至大厅企业服务专窗申请,设专人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时限由原5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办结。
5.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以上服务措施适用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疫情结束,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再作相应调整。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吴珩 18918070236
周燕 65153087
6.配套问答
问:企业复工在即,正在申请流动资金融资,需要办理不动产融资抵押业务,是否有绿色通道?
答:将设置企业绿色通道,为急需流动资金复工复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抵押“绿色通道”和“一条龙”服务,压缩办理时限,为企业纾困解难。
(二)行政审批实施细则
1.政策内容
(1)依法合规、因地制宜,合理调整疫情期间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程序。
坚持保障公共利益、维护合法权益的总体原则,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会同属地街道、建设单位根据疫情管控和项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市、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按要求在政府网站和建设基地现场公示确无法达到规定要求的,可暂不开展公示,采用承诺、备案等方式,先行容缺审批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公示最迟应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完成。公示收集到的公众意见应当按照规定处理和反馈。因采纳公众意见,确需对设计方案进行调整的,应当重新履行建设方案审批程序。已履行相关程序,最终审定的设计方案,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公开。
(2)创新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方式
线上申报材料因防疫管控无法加盖电子签章或者实物印章的,可以使用未签章材料先行线上、电子等报批;
无法办理现场踏勘论证、现场核实等现场审查手续的,可利用遥感影像、无人机拍摄等新型科技手段替代人工现场审查,或者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先行审批;
土地权属调查业务申请材料、需单独开展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经承诺后可容缺后补。
后续依规做好衔接、落实等工作。
2.执行期限
以上实施细则执行期限至2022年疫情结束。
3.具体文件
(1)《关于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规划资源政策》(沪规划资源规〔2022〕3号)
(2)《关于抗疫情促发展加快推进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规划资源实施措施》(沪规划资源规〔2022〕4号)
(3)《关于印发<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资源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沪规划资源建〔2020〕17号 )
4.申请方式
线上申报,申报网址如下: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municipalDepartments/SHGHSH
5.办理路径
受理部门: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对应科室:建筑工程管理科(市政工程管理科)
联系方式:
25032081,25032083
6.配套问答
问:疫情期间,规划土地审批线上申报材料无法加盖电子签章或者实物印章的,能否进行报件?
答:线上申报材料因防疫管控无法加盖电子签章或者实物印章的,可以使用未签章材料先行线上、电子等报批。
问:因疫情原因,无法办理现场踏勘论证、现场核实等现场审查手续的,如何处理?
答:无法办理现场踏勘论证、现场核实等现场审查手续的,可利用遥感影像、无人机拍摄等科技手段替代人工现场审查,或者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先行审批。
问: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缺少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是否可以容缺受理?
答:需单独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地块,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无法提交评估报告的,经承诺后可容缺后补。
问:疫情期间,对规划资源审批方面有什么助企纾困政策?
答: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规划资源政策》(沪规划资源规〔2022〕3号)和《关于抗疫情促发展加快推进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规划资源实施措施》(沪规划资源规〔2022〕4号),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建设项目、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对因疫情原因未能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可以向出让人申请延长相应履约时间,经出让人同意,疫情结束后签订补充出让合同,调整履约时间,也可以在竣工规划资源验收时采用顺延后的履约时间,直接予以验收,免于追究逾期开工、竣工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