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旅游局介绍,沪推出“关于促进上海旅游行业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恢复发展新12条”)。主要有五个方面特点:①加大降本减负,多措并举缓解旅游企业燃眉之急;②打通政策堵点,拓展市场助力旅游企业稳定经营;③引导金融滴灌,多管齐下激发旅游企业市场活力;④加强跨周期布局,面向未来引领旅游企业抢占新赛道;⑤放大集成效应,行业协同优化旅游企业经营环境。详见↓
一、加大降本减负
多措并举缓解旅游企业燃眉之急
自2020年初疫情发生以来,市文化旅游局积极落实文化旅游部关于使用保证金为旅行社纾困的各项政策,制定印发《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和《操作细则》,简化办理流程,采用无纸化递交申请,远程操作退款手续。账户状态正常的旅行社,只需“发一封邮件”“寄一次划款凭证”即可收到暂退质保金。
新“12条”进一步综合施策,实施减税降费,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存量留抵税额等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实行疫情房租减免,对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免除6个月房屋租金。对参照国有房屋进行免租的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给予其减免租金总额30%最高300万元的补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质量保证金政策,暂退比例由80%提高至100%。2022年对文化旅游、住宿等行业防疫和消杀支出,给予分档定额补贴。降低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成本,对非居民用户给予3个月应缴水费、电费、天然气费10%的财政补贴,将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二、打通政策堵点
拓展市场助力旅游企业稳定经营
自2020年起,市文化旅游局针对旅行社等受疫情冲击严重的市场主体,深挖本地游市场潜力,创造消费新热点,引导和支持旅游企业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春秋游、公务活动等提供服务。2021年联合市总工会开展职工“爱上海、游上海”活动,精心设计100余条推荐线路,动员全市各级工会开展春秋游活动超过40万人次,拉动直接旅游消费近亿元。
新“12条”进一步鼓励旅游企业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各类工青妇、公务及团建活动提供服务,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会展等事项。鼓励旅游企业为职工市内疗休养、春秋游活动设计专门线路,提供相应服务。支持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选择有资质且管理规范、社会声誉良好的旅行社开展春秋游,鼓励有条件的旅行社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服务。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实施援企稳岗,对旅游、文体娱乐、住宿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企业,给予符合条件的每户企业每人600元、上限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稳岗补贴。对旅游等特困行业,从4月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其中养老、医疗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鼓励旅游业企业采取多种手段开展促销活动,支持企业发放文旅消费券,带动形成消费热点。
三、引导金融滴灌
多管齐下激发旅游企业市场活力
2020年、2021年本市已连续两年对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实施贴息支持,累计贴息总额2760万元,惠及旅游行社142家,A级旅游景区24家,帮助旅游企业缓解了疫情冲击困难影响。
新“12条”进一步建立健全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让利。市中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按0.5%收取担保费,对政策性的创业担保项目免收担保费。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含)以下。进一步发挥上海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调整优化重点支持方向,加大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扶持力度。2022年继续对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实施贷款贴息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
四、加强跨周期布局
面向未来引领旅游企业抢占新赛道
近两年,市文化旅游局围绕数字文旅建设专门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加强引导和扶持,支持了一批数字酒店和智慧景区项目,2021年建成数字酒店775家,智慧景区21家。
新“12条”进一步支持旅游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育壮大旅游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鼓励探索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卓越实践。打造文旅精品项目,聚力“道路+”“公园+”“生活圈+”,发展认定一批家门口好去处。持续打造“一江一河游览”“建筑可阅读”“艺术新空间”“海派城市考古”等文旅品牌。加强跨周期布局,抢占文旅新赛道,完善重大旅游项目库,加快重大旅游项目招商实施。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鼓励旅游企业依托线上培训平台组织在岗职工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可享受每人每次600元,全年不超过3次补贴。获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劳动者可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五、放大集成效应
行业协同优化旅游企业经营环境
新“12条”进一步立足旅游业是综合性产业,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各个方面,加强与餐饮、零售、交通等息息相关行业政策衔接,形成政策集成效应和协同作用。加快上海数字文旅中心建设,加强旅游宣传推广营销,支持文旅企业在“乐游上海”等平台进行免费推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为方便企业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申报政策,市文化旅游局梳理形成了“恢复发展新12条”政策问答,将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推进政策落地落实直达企业,并持续关注疫情对本市旅游业影响情况和企业诉求,做好政策跟踪评估,根据发展形势,不断完善优化相关政策措施。
图 解
关于促进上海旅游行业
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关于促进上海旅游行业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问答
问题1:上海已于2020年、2021年分别出台了旅游助企纾困“12条”和提质增能“12条”政策措施,此次再次推出支持旅游业“恢复发展新12条”,和以往相比有何不同?
答:本轮疫情对上海旅游业的冲击前所未有,市场主体遭遇的困境前所未有,行业恢复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要出台力度前所未有的政策举措作为动力支撑。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市文化旅游局会同市相关部门研究形成“关于促进上海旅游行业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恢复发展新12条”)。“新12条”政策坚持减压力与增活力,降成本与增效能,提振信心与稳定经营相结合,希望能够帮助旅游企业解决恢复生产经营面临的“堵点”“难点”,助力企业实现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问题2:2020年、2021年已连续两年实施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80%政策,2022年暂退比例提至100%,主要基于什么考虑?如何办理?
答: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市文化旅游局积极落实文化旅游部关于使用保证金为旅行社纾困的各项政策,简化办理流程,采用无纸化递交申请,远程操作退款手续。账户状态正常的旅行社,只需“发一封邮件”“寄一次划款凭证”即可收到暂退质保金。截止2022年3月,97.2%正常经营旅行社已办理暂退质保金,金额逾4.3亿元,有效缓解了旅行社资金流紧张。为进一步支持旅行社行业纾困发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2022年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比例由80%提高至100%,补交期限延长到2023年3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本着从简从速的原则,采取市区两级操作流程。
已完成暂退 80%保证金的旅行社:向所在区文化旅游局提出申请,各区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旅行社经邮件回复予以确认。市文化旅游局对经各区审核通过 的申请材料进行批量复核后移交保证金银行。保证金银行 在收到经市文化旅游局复核的申请材料和旅行社寄送的 《特种转账凭证》后 5 个工作日内,进行退款操作。
首次申请暂退保证金的旅行社:通过电子邮箱 shlxszbj@126.com向市文化旅游局提出申请,市文化旅游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旅行社经邮件回复予以确认。保证金银行在收到经市文化旅游局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和旅行社寄送的《特种转账凭证》后 5 个工作日内,进行退款操作。
问题3:2020年、2021年已连续两年对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实施贴息支持,2022年是否继续实施此项政策?
答:上海2020年、2021年已连续两年对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实施贴息支持,累计贴息总额近3000万元,帮助旅游企业缓解了疫情冲击困难影响。2022年将继续对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实施贴息扶持政策,相关申报流程和细则将于近期发布。
问题4:为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2022年上海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有何优化调整?
答:为提振上海旅游发展信心,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投身本市旅游业加快恢复发展,2022年将进一步发挥上海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优化调整支持重点。在继续支持旅游产业发展促进、城市形象提升、旅游公益设施完善等领域的基础上,加大支持“旅游高峰”工程,数字化转型,海派城市考古、建筑可阅读、城市微旅行、古镇旅游、非遗旅游等品牌游建设,艺术新空间、家门口好去处等旅游新空间打造,以及展示上海旅游形象推广营销和旅游促消费活动等项目。相关申报指南则将于近期发布,并启动申报工作。
问题5:上海2021 年在助推旅游企业拓展市场空间,引导和支持旅行社开展春秋游、公务活动提供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2022年“新12条”还有进一步拓展措施吗?
答:2021年市文化旅游局针对旅行社等受疫情冲击严重的市场主体,深挖本地游市场潜力,创造消费新热点,引导和支持旅游企业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春秋游、公务活动等提供服务。联合市总工会开展职工“爱上海、游上海”活动,精心设计100余条推荐线路,动员全市各级工会开展春秋游活动超过40万人次。新“12条”进一步鼓励旅游企业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各类工青妇、公务及团建活动提供服务,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会展等事项。鼓励旅游企业为职工市内疗休养、春秋游活动设计专门线路,提供相应服务。支持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选择有资质且管理规范、社会声誉良好的旅行社开展春秋游,鼓励有条件的旅行社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服务,实施学生优惠价及学生总量5%的困难学生免费额度。鼓励文博场馆助力“双减”政策开展延时服务,对中小学生提供免票或者学生票等优惠政策。
问题6:在促进旅游行业恢复和重振发展中,如何支持旅游企业加强宣传推广营销?
答:鼓励旅游企业开展线上线下双线推广,采取多种手段开展促销活动,支持发放文旅消费券,在“乐游上海”等平台进行免费推广,支持文旅企业参加旅游展会,带动形成消费热点。
问题7:2022年旅游企业用于防疫和消杀的支出较往年有较大增长,是否有相关补贴政策
答:考虑到旅游企业防疫消杀负担较重,2022年本市在对零售、餐饮、机场、港口、冷链等相关企业落实已有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将文化旅游、住宿业等纳入防疫消杀补贴范围,给予分档定额补贴。
问题8:为缓解旅游企业燃眉之急,在援企降本减负方面有哪些综合性的政策措施?
答:新“12条”坚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综合实施减税降费、房租减免、稳岗补贴、社保缓交、金融支持、技能培训补贴等一揽子帮扶措施。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延长申报纳税期限。给予符合条件的每户企业每人600元、上限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稳岗补贴。继续实施1%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阶段性下调20%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对承租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免除6个月房屋租金;对参照国有房屋进行免租的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给予其减免租金总额30%最高300万元的补贴。对非居民用户给予3个月应缴水费、电费、天然气费10%的财政补贴。市中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按0.5%收取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开展的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每人每次补贴600元,2022年年内不超过3次。
问题9:在加强跨周期布局,面向未来引领旅游企业抢占新赛道,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答:新“12条”引导旅游企业积极探索新发展模式,支持旅游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育壮大旅游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打造文旅精品项目,聚力“道路+”“公园+”“生活圈+”,发展认定一批家门口好去处。持续打造“一江一河游览”“建筑可阅读”“艺术新空间”“海派城市考古”等文旅品牌。完善重大旅游项目库,加快重大旅游项目招商实施。
问题10:在促进旅游行业恢复发展过程中,对旅游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科学疫情防控措施有哪些要求?
答:市文化旅游局将动态发布《上海文化和旅游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按照“一行业一指南”、“一企业一方案”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严格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场所管理、人员防护、清洁消毒、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安全防护。实行场所码、随申码、行程码、核酸检测信息“四码”必验管理。
如何严而有序推进文旅场所恢复开放?15个热点问答请收好
问题1:目前文旅场所有序恢复开放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上海市文旅场所严而有序恢复开放工作指引》(试行)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严格防范疫情反弹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严而有序视情及时动态调整和逐步恢复开放文旅场所,有序放开、有限流动、有效管控,分步实施、分级管理、分区施策,防反弹、防输入、防外溢。各区根据本地区疫情风险等级情况,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严而有序推动本区文旅场所逐步恢复开放。
问题2:文旅场所严而有序恢复开放的总体安排是什么?
答:根据全市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总体部署和分阶段工作安排,在严格防范疫情反弹、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严而有序逐步恢复开放文旅场所。5月31日之前,各类文旅场所继续暂停开放,支持奉贤区、金山区、崇明区开展室外类型的A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先行先试和压力测试;6月1日之后,先行逐步有序开放室外类型的A级旅游景区;6月中下旬之后,根据全市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阶段性安排,视情及时有序逐步恢复开放各类文博、演出、娱乐等密闭式文旅场所。对各类文旅场所恢复开放实施分级分类报备管理。
问题3:文旅场所恢复开放是否统一发布防疫指南?
答:市文化旅游局将动态发布修订后的《上海文化和旅游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按照“一行业一指南”、“一场所一方案”要求,各文旅场所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恢复开放准备。
问题4:文旅场所如何申请恢复开放?
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市区两级防控部门有关要求,对文旅场所恢复开放实施动态管理,落实行业疫情防控有关熔断、限流、暂停等措施,及时动态调整防疫指南。
A级旅游景区,向区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备;涉及绿化市容、农业农村、商务等行政管理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博物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旅游服务咨询中心、演出场所,按照管理权限向市或区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备。歌舞游艺娱乐场所、密室剧本杀、棋牌室、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等经营场所,向区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备。旅行社和在线旅游场所,应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统一要求,严格执行旅行社及在线旅游场所不得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严格实施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场所经营进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问题5:文旅场所申请恢复开放前要做好哪些防控准备?
答:文旅场所申请恢复开放前必须做到“五个到位”:防控组织到位,建立恢复开放和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物资保障到位,配齐必须的疫情防控用品和设施;应急预案到位,完善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内部管理到位,完善管理措施和体系;宣传教育到位,提高员工的疫情防控和自我健康管理意识。
问题6:文旅场所应做好哪些防疫物资储备?
答:文旅场所应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管理,及时采购抗原检测试剂、一次性帽子、医用外科口罩、KN95/N95口罩、手套、防护面屏或护目镜、防护服、隔离衣、一次性鞋套、医疗废弃物袋、消毒剂、消毒器械等防疫物资以及必需的生活物资。可按照场所类型、规模、风险评估情况和使用量,准备充足的防疫物资。
问题7:文旅场所如何做好清洁消毒管理?
答:按照相关清洁消毒技术要点每天对场所内公共区域、办公区域以及空气、空调等通风设备、卫生间及洁具、垃圾桶及垃圾存放点等进行科学系统的消毒消杀,特别是对人员接触频次高的物体或部件表面增加消毒频次(每天消毒2-3次),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在开展场所清洁消毒过程中,消毒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穿戴一次性帽子、KN95/N95口罩、隔离衣、鞋套、手套、面屏。划分固定区域,安排固定人员进行外来物品、快递的接收,在固定区域内进行暂存、消毒、拆封。对于服务对象使用的物品,严格坚持一客一用一消毒原则。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应当集中收集按要求处理。
有条件开窗通风的文旅场所应选择开窗通风,每日至少2次,每次30分钟以上。不能开窗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可使用电风扇、排气扇等机械通风方式。
空调等通风设备,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设备每周清洗消毒1次;分体空调设备过滤网和过滤器应每2周清洗消毒1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和管理应按照WS696-202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的要求执行,每周对运行的空调通风系统冷却塔、空气处理机组、送风口、冷凝水盘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应由具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完成。
问题8:文旅场所如何做好员工防护?
答:要实现员工防疫管理全覆盖,要将后勤服务人员(保安、保洁等)、外单位派驻人员(工程技术、维修保养等)、第三方协助人员等统一纳入管理,实施无差异化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完善场所区域划分和岗位设置,固定岗位、固定区域、固定人员,避免不同区域之间人员的直接接触。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场所工作人员应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对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应完成疫苗加强针的接种,未接种加强针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安排非一线岗位工作。
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加强自我防护,根据与外部环境接触程度,对不同工作区域实施不同的防护标准,一线工作人员必须全程戴好手套,规范佩戴口罩,高风险岗位可额外采取佩戴KN95/N95口罩、佩戴护目镜/面屏、隔离衣等防护措施。做好全体员工的每日测温登记,组织员工每日进行1次抗原检测,每两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记录。重点岗位员工另有规定的,按规定进行检测;如属地防控部门要求的抗原及核酸检测频次高于上述的,从其要求。
问题9:文旅场所如何做好入场管理?
答:文旅场所应严格落实“限流、预约、错峰”“测温、验码、登记”等防范措施,实行场所码、随申码、行程卡、核酸检测信息(“四码”)必检管理。游客(观众)接待量不超过场所最大承载量的50%(室外类型的A级旅游景区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并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发展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合理规划参观线路或入场退场线路,避免人群拥挤和聚集;在开放前完成“场所码”的申领下载打印,并在入口通道的显著位置展示,游客(观众)进入文旅场所时,应当扫描“场所码”或通过“数字哨兵”扫描“随申码”或读取身份证进行登记核验,确保人员可查询、可追溯,游客(观众)进入场所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入口处对进入的游客(观众)进行体温检测;提醒督促游客(观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在前台(咨询台)、电梯、公共卫生间、餐厅等公共区域为游客(观众)提供免洗手消毒液。
问题10:文旅场所如何做好安全生产管理?
答:各文旅场所应针对本场所实际,制订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并进行安全交底,组织开展一次全员(特别是新员工)安全教育专题培训,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各文旅场所复工复产前要对相关设施设备、区域,落实安全条件确认;对消防设施设备,开展自检保养和常态化消防安全巡查。A级旅游景区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检修维护,防止长期停运后,设备出现老化、锈蚀等影响安全运行的情况,重新开放前,要加电空载进行试车,在确保设备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投入使用。旅游住宿场所、文博场馆和公共文化场所要对消防通道堵塞、垃圾堆物清理、违规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风险隐患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消防安全。文化经营场所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责任到人到岗,要严格排查场所内安全风险隐患,隐患不整改到位不得恢复经营。
问题11:文旅场所应如何开展应急处置?
答:各文旅场所应当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区,一旦有突发情况,必须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并在相关部门指导下,果断采取临时关停、人员暂停流动、异常人员和密接人员隔离等措施,最大限度防止疫情扩散和外溢,同时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调、管控等后续工作。
问题12:6月1日之后,先行逐步有序开放室外类型的A级旅游景区,对旅客游览需要哪些注意事项?
答:6月1日之后,本市将逐步有序开放“主要旅游资源位于室外,或50%以上旅游项目位于室外”的A级旅游景区,同时,景区内密闭的室内空间仍然不能开放(例如:电影院、剧院、室内展馆等)。
A级旅游景区实行实名制购票,最大承载量不超过75%(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发展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实施场所码、随申码、行程卡、核酸检测信息(“四码”)必检。游客进入旅游景区时,应当扫描“场所码”或通过“数字哨兵”扫描“随申码”或读取身份证进行登记核验,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取分时段入园,入场进行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希望市民游客通过“上海发布”、“乐游上海”等平台关注景区实时客流情况,做到“无预约、不出游”,“不扎堆、不聚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舒适的游览环境。
问题13:文旅场所恢复开放,对落实“四方责任”有何要求?
答:筑牢疫情防线,全面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大督促管理,从严从紧做好辖区文旅场所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主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日常指导;严格落实各文旅场所主体责任,做好单位人员和场所的出入管理、核酸检测和环境消杀等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个人自我管理责任,各相关从业人员要自觉坚持“防疫三件套”、“防护五还要”。
问题14:如何更好服务文旅场所恢复开放?
答:加强市区联动、主动服务,开展“大走访”活动,加大协调扶持,主动帮助解决文旅场所恢复开放运营中的堵点、难点。
问题15:文旅场所恢复开放中,如何加强督促检查指导?
答:各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旅游执法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督促文旅场所制定“一场所一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并安排现场检查和督促指导,做好恢复开放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