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松江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鼓励创新载体减免企业房租实施细则

2022-05-18 16:16

  一、支持对象

  本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苗圃等各类创新载体。

 

  二、支持标准

  1.将本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苗圃等各类创新载体落实减免入孵企业房屋租金情况纳入2022年松江区创新载体年度考核,对防疫期间举措得力、成效显著的创新载体适当提升考核等次,提高资助资金。

  2.国有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未落实房租减免的,将取消市、区级年度评估资格。

 

  三、申报材料

  除年度考核相关材料以外,创新载体还需提供:

  1.在孵企业孵化协议或入驻团队入驻协议 ;

  2.房租减免相关证明 ;

  3.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

 

  四、申报流程

  根据2022年松江区创新载体年度考核通知,各载体结合年度考核提出优先予以政策扶持的申请。 松江区科委负责申报材料的接收、审核及政策落实。

 

  五、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松江区科委  科技管理科

  联系人:孙毅  37735673、13701893359

  地  址:松江区园中路1号1号楼52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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