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鼓励现代服务业企业规模化发展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2022-05-17 14:53

☆条款内容

鼓励现代服务业企业规模化发展,对本年度纳入规上服务业统计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根据营业规模给予奖励,最高15万元。

☆支持对象

项目单位为本区依法登记注册且税收属地征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数据纳统在地的现代服务业企业。企业经营范围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为重点,涵盖规上服务业所属行业。

☆支持方式和标准

对首次纳统的服务业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对于当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服务业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对于当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服务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全区年度服务业营业收入额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政策申报

1.企业申请:项目单位按要求向各镇(园区)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初审:各镇(园区)受理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区发改委。

3.部门联审:区发改委牵头区财政局、区统计局等职能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认定,确定支持名单和奖励金额。

4.奖励发放:区发改委按要求将奖励拨付至相应的企业。

☆主管部门

区发改委负责申报材料的接收、审核及资金拨付。

材料受理地址:金山大道2000号

联系人:张演彬    联系电话:136516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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