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4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公开发布

2024-04-08 10:20

为了持续打造透明、规范、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市国动办制定了《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4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详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履行人民防空监管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执法效能,推动本市人民防空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

(四)《上海市民防条例》;

(五)《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六)《上海市人民防空行业经营主体信用监管规定》;

(七)国家和本市其他人民防空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目标任务

 

通过编制实施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执法检查任务,落实执法监管责任,优化监管方式。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严格实施计划执法“检查码”告知制度,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依法不予处罚原则,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人防工程防护效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切实防范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人民防空领域的行政执法水平。

 

四、执法检查的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主要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巡查等方式。

 

(二)检查范围

 

包括:人防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企业的从业行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从业企业;人防工程使用维护单位和个人。

 

(三)检查依据

 

全面使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以《上海市民防办公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2020版)》为依据,严格按照检查计划逐一开展检查。督查、巡查等非计划检查按相关文件要求实施。

 

五、执法检查安排

 

积极应用人防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按照“分类监管、公正公开、处罚相当”的原则,全年共计划开展执法检查2285个次,其中日常检查2280个次,专项检查205个次,巡查300个次。

 

(一)日常检查

1、对在建人防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结合历年工程数据,依据分类监管原则,本年度计划开展对在建人防工程执法检查1500个次,对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检查600个次。

 

2、对在用人防工程的监督检查:对市直属公用人防工程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不少于140个次。

 

3、人防从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执法检查30个次。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监督检查10个次。

 

(二)专项检查

 

1、在建工程。结合全国“质量月”活动(6月),对在建人防工程组织开展施工质量专项检查,重点对人防门垂直度、人防门混凝土强度等加强检查,检查工程50个次。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9月),对在建人防工程组织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排架模板、人防门吊装等加强检查,检查工程50个次。

 

2、在用工程。开展直属公用人防工程防台防汛安全检查全覆盖4轮,共60个次。开展直属公用人防工程今冬明春安全检查全覆盖3轮,共45个次。

 

(三)巡查工作

 

1、开展在建人防工程巡查。全年共计划开展安全质量监督和档案管理日常巡查80个次。组织开展施工现场防护设备企业安装质量专项巡查工作,计划检查工程20个次。对加固改造工程和市批人防工程的档案接收质量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工程10个次。

 

2、开展在用人防工程巡查。对全市16个区及临港新片区在用人防工程开展巡查,重点对各工程管理部门进行人防工程专业网格化市级监督检查质量评价,共200个次。

 

六、其他监督执法工作

 

(一)跨部门联合检查

 

1、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对本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实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开展盲样考核 8家次。

 

2、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测绘质监站开展人防工程面积测绘报告质量监督管理,检查工程20个次。

 

3、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房屋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开展“人防工程使用综合监管”1批次。

 

(二)开展“进博会”等重大活动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对“进博会”核心区、重大活动关联区等区域的人防建设工程提供安全监督指导服务,结合日常检查开展专项安全隐患排查。

 

(三)加强投诉举报跟进核查

 

开展涉及人防工程安全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问题核查,加强对问题的闭环管理,及时反馈核查结果。


(四)现场服务

 

为各区国动办人防在用工程专项整治提供现场服务不少于20个次,为人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现场监督服务不少于200个次。

 

为确保全年执法工作顺利实施,市国动办将根据实时统计分析情况,对季度、月度计划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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