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点击可查看全文)。
《政策措施》共三个部分24项政策措施,包括打造“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辐射引领区、试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合作、优化外国高端人才便利服务等。详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就《关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答记者问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
问:请介绍一下《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答:建设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动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重大布局,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件大事。2021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一核两带”功能布局初步形成,高端商务、会展、交通功能持续提升,科创产业融合日益深化,《总体方案》部署的各项任务逐步落地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我们组织有关方面对《总体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评估,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政策措施》。《政策措施》成稿后,我们委托有关方面进行了评估,经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发布实施。
问:请问《政策措施》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答:《政策措施》围绕做强虹桥商务区这“一核”,做优做精北向拓展带、南向拓展带这“两带”,引领带动长三角全域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等三个层面,提出了24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是强化虹桥商务区核心功能。虹桥商务区是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中的枢纽。《政策措施》紧紧牵住增强虹桥商务区核心功能这个“牛鼻子”,围绕支持发展高能级总部经济、高流量贸易经济、高端化服务经济、高层次会展经济,打造功能复合型国际化中央商务区、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提出了试点国际高标准电子商务规则、培育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率先试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等5条具体措施。
第二部分是促进“一核两带”融合发展。虹桥—长宁—嘉定—昆山—太仓—相城—苏州工业园区组成的北向拓展带,虹桥—闵行—松江—金山—平湖—南湖—海盐—海宁组成的南向拓展带,共同构成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重要两翼。《政策措施》围绕支持以“一核”辐射带动“两带”,以“两带”特色功能支撑服务“一核”,提出了构建高水平区域创新网络、率先开放智能网联汽车跨省市道路测试、开展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等11条具体措施。
第三部分是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是沪苏浙皖四省(市)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的重大平台,是长三角联通国际的重要门户。《政策措施》围绕加强服务长三角地区的功能平台建设,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与合肥、芜湖等长三角地区城市联动发展,逐步实现资源共享、政策共通、平台共建,提出了提升国际航空服务功能、共建跨区域轨道交通网、构建全链条科研服务体系等8条具体措施。
问: 近年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请问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对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有什么新的考虑?
答: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是长三角地区发展活力最强、潜力最大、开放度最高的区域之一,肩负着引领长三角地区更好地参与国际合作竞争的重要使命。为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政策措施》根据新的发展需要,更加突出创新、开放、设施三个“协同”。
一是更加突出创新协同。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创新资源富集,创新氛围浓厚,创新能力较高,为进一步强化优势对接、实现强强联合,《政策措施》聚焦推动创新要素有序流动、构建高水平区域创新网络等细化实化具体举措,进一步提升区域整体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这个“关键变量”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
二是更加突出开放协同。“开放”是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与生俱来的天然基因。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是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两个扇面的轴心,为进一步以协同开放提升整体实力,《政策措施》聚焦资源共享、政策共通、平台共建等细化实化具体举措,积极做好开放这篇文章,合力打造强劲活跃增长极的新引擎。
三是更加突出设施协同。虹桥始于交通、兴于交通。打造畅通便捷的综合交通门户是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的重要目标,为加快建设成为联通国际国内的门户枢纽,《政策措施》聚焦航空、水运、轨道交通、数据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细化实化具体举措,不断提升枢纽能级,增强资源配置能力,协同建设联通国际国内的“彩虹桥”。
问:如何抓好《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答:下一步我们将着力从三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沪苏浙皖四省(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对于仅涉及单个省市的事项,要抓紧出台配套政策;对于需跨省市共同推进的事项,要发挥现有工作机制作用,加强沟通协调,联合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积极会同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指导,在政策安排、改革创新、项目实施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同时,支持沪苏浙皖四省(市)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联动研究、协同推动,加快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动力。
三是强化跟踪督促。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跟进《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定期调度进展、总结成效,统筹做好督促协调,对落实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并努力予以解决,确保各项工作形成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