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服务和保障浦东引领区建设,上海高院再次出台10项举措

2023-04-03 14:36

为推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印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实施细则(2023年)》(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重点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商事和破产审判、保障金融创新、多元纠纷解决等方面进行细化规定。

 

《实施细则》讲了哪些内容?

制定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下一步工作如何打算?

一起来看!

 

《实施细则》的制定背景

 

2020年1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把浦东新的历史方位和使命,放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两个大局中加以谋划,放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予以考量和谋划。2021年4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引领区,引领带动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更好服务全国大局和带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服务和保障浦东引领区建设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

 

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上海高院于2022年2月24日制定发布《实施方案》,从十二个方面提出了39项具体举措。2023年3月13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在浦东新区实施”。

 

为确保浦东新区法规有效实施,推动建立系统完备的法治保障体系,更好推进《实施方案》落地落实,上海高院在实地调研走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的制定思路

 

本《实施细则》以《实施方案》确定的十二个方面工作要求为基本遵循,以支持浦东新区立法实践探索为主线,重点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商事和破产审判、保障金融创新、多元纠纷解决等方面进行细化规定。

 

从而实现“三个确保”:

➤ 一是确保每项举措都有权威依据,符合中央、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文件精神,符合国家法律精神。

➤ 二是确保每项举措都是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大局,符合浦东引领区建设的现实需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 三是确保每项举措都是紧密结合审判实际,具有实践性和操作性。

 

聚焦“三个亮点”:

➤ 一是突出需求导向。充分体现浦东引领区的战略定位,紧紧围绕浦东新区立法实践需求,着力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建立完善与浦东“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相适应的司法保障体系。

➤ 二是凸显改革创新。对上海涉外商事、破产、知识产权、金融等重点领域审判工作创新发展提出多项具体举措,为全国法院提供实践样本。

 三是对标国际一流。对加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建立与国际金融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主要包含五个方面10项具体针对性措施:

 

一是加强机制保障,支持浦东新区立法探索实践。具体包括:坚持法治引领,推动建立系统完备的法治保障体系,明确浦东新区法规可以被司法裁判引用,作为判决和说理的依据;加强调研指导,强化信息化保障,助力浦东打造现代化城市治理的示范样板,促进“一网统管”智慧城市建设。

 

二是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支持和保障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具体包括:依法落实《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优化揭榜挂帅机制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发展若干规定》,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创新型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裁判机制,实现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助力浦东打造世界级创新产业集群,推动自主创新新高地建设。

 

三是发挥商事和破产审判职能,支持和保障国际贸易中心核心区建设。具体包括:依法落实《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若干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等,提升涉外司法效能,完善涉外商事审判机制;依法维护好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完善新型破产审判规则体系,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为上海和国家破产法治完善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是创新金融审判机制,支持和保障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区建设。具体包括:依法落实《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打造金融审判创新试验区,支持保障进一步扩大金融开放力度;加强金融法律制度保障,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助力浦东提升区内金融创新竞争能力,促进上海经济金融健康良性发展。

 

五是优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具体包括:依法落实《浦东新区促进商事调解若干规定》,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等的协调配合,健全完善开放共享、多元共治的诉讼前端纠纷解决机制,助力浦东打造成为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和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的核心承载区。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一方面,强化闭环管理,根据《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和《实施细则》中关于具体任务和相关责任部门、责任法院的要求,细化成工作台账,明确具体时间节点和完成进度,严格执行台账管理制度,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开展阶段性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另一方面,加强调研指导,强化制度保障。加强浦东引领区建设过程中司法需求和突出问题的前瞻性调研,及时总结经验做法,适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制定、修订或废止相关司法解释和政策文件的意见建议。对于可以通过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管理措施解决的问题,结合司法实践,及时提出立法建议,并在立法全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强化支撑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的法治保障。及时跟进浦东引领区建设的现实需要和立法需求,适时修订完善《实施细则》,促进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举措更加精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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