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出台《关于更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实施办法》

2023-02-07 09:08

为抓牢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上海市政府研究制定了《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本市各区也积极行动,陆续制定有关政策举措。

为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发挥企业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前,崇明区制定了《关于更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实施办法》,共包括四大方面十条政策。详见↓

 

01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经营纳税(注册地和经营地需一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符合崇明产业导向、纳入红榜企业名单、经营状态正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符合企业信用管理要求的民营实体企业。

 

02 扶持内容

(一)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1.“升规”“升限”扶持。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企业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贸企业首次进入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库。对以上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扩大规模扶持对已入库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贸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给予扶持,当年度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产值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销售(营业)额达到上一年度110%—130%、130%—160%、160%以上的重点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加快发展扶持。对工业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和10亿元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 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4.研发投入扶持对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研发投入)达到50万元以上的给予扶持,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研发强度)达到2.5%—4.5%、4.5%—6%、6%—8%、8%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研发投入和强度分别在1000万元以上且3%以上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项目荣誉扶持对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获国家级、市级的重大项目、标杆示范、体系建设、专业服务平台、品牌示范、特色产品等奖项称号企业,分别给予国家级50万元、市级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创新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 支持企业降本减负

6.贷款利息扶持对符合本区生态产业发展要求并获相关部门立项批准的项目,固定资产单笔贷款300万元(含)以上,且该笔贷款与银行已结清的,按照实际发生利息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7.交通物流扶持。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一年度路桥、轮渡费给予扶持,上一年度工业产值不足5000万元、5000(含)万元-1亿元、1亿元(含)-3亿元(不含)、超过3亿元(含)的,分别给予每年不超过3万元、5万元、8万元、1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 支持企业向园区集中

8.租金补贴扶持。对从乡镇向园区集中并租赁园区标准厂房的工业企业,经认定符合产业园区发展导向,免除其第一年租金,并减免第二、三年一半租金。后续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租赁产业园区标准厂房1000平方米以上,且年税收产出50万元/亩(含)以上的,可按不超过其当年租金的50%予以奖励。

9.迁入园区扶持。对从乡镇向园区集中并拿地的企业,且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内投产的,给予每亩15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补贴。

10.土地腾退扶持。对乡镇零星工业用地上的现状企业,经认定符合产业园区发展导向,自愿搬迁至产业园区,并原使用工业建设用地完成减量并腾退的,按企业零星工业用地权证面积,给予每亩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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