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关于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办法

2022-06-21 09:52

  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任务,确保浦东新区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国家、上海市和浦东新区稳就业和抗击疫情助企纾困有关要求,结合浦东新区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办法。

  一、浦东新区企业录用以下人员,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同一单位稳定就业满一定期限,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补贴:

  1.录用浦东新区户籍员工,在同一单位稳定就业满6个月(劳务派遣公司除外),补贴每人500元。

  2.录用在沪首次就业员工,在同一单位稳定就业满3个月,补贴每人1000元。

  二、浦东新区企业录用以下人员,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同一单位稳定就业满3个月,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

  1.录用浦东新区户籍的当年度应届毕业生,在落实市级补贴的基础上,补贴每人1000元。

  2.录用浦东新区户籍的当年度退役军人,补贴每人3000元。

  三、鼓励企业增加用工规模并加以保持。浦东新区企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数较上年底每新增1人,按照每人1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社保补贴。

  四、在上海市登记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浦东新区同一企业推荐员工10人及以上,企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同一单位稳定就业满3个月,按照每人400元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推荐补贴。

  五、浦东新区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在落实市级政策基础上,再按照每人2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学徒培训补贴。区学徒培训补贴采取先预付、后结算的方式拨付,在完成开班注册后预付50%的补贴资金,在完成培训并经职业技能水平考核评价合格的,按实结算剩余补贴资金。对未完成学徒制培训但培养周期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的,预付费用不再从剩余补贴资金中抵扣;培养周期不满六个月的,预付费用在剩余补贴资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企业予以退回。

  六、其他

  1.除一次性学徒培训补贴外,同一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本办法其他补贴的年度累计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本办法一次性稳岗补贴和一次性就业补贴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对应同一名被录用员工最多享受一次补贴(如与市级政策有重叠,可同时享受)。

  3.补贴申请应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放弃。

  4.本办法所称“浦东新区企业”是指税收征管关系在浦东新区的企业。

  5.在沪首次就业员工是指首次在上海市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七、本办法自2022年6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6月17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参照执行。

  八、本办法由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浦东新区关于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办法》政策问答

 

  01问:本次浦东新区出台的《关于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办法》的内容主要有几项,实施期限是多久?

  答:本次政策主要包括“五个一次性补贴”,即一次性稳岗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社保补贴、一次性推荐补贴和一次性学徒培训补贴。实施补贴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最晚申报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02问:企业申请一次性稳岗补贴的基本条件和补贴的对象?

  答:税收征管关系在浦东新区的企业。录用的员工需要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享受补贴的基本条件。补贴的对象是两类,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浦东新区户籍员工和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在沪首次就业员工(首次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其中,录用浦东新区户籍员工的新区企业如果是劳务派遣公司,则不享受一次性稳岗补贴。

  03问:企业录用的员工哪些属于一次性就业补贴的对象?

  答:税收征管关系在浦东新区的企业,今年内录用浦东新区户籍的当年度应届毕业生或者当年度退役军人,稳定就业满3个月就属于一次性就业补贴的对象。

  04问:录用浦东新区户籍的当年度应届毕业生,可以重复享受市级政策吗?

  答:根据市人社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给予本市相关用人单位就业补贴应对疫情稳岗保就业的通知》的规定,吸纳上海市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2000元/人的补贴。如果新区企业录用的当年度应届毕业生,同时符合本市高校和浦东新区户籍等相关条件,则可重复享受市区两级补贴政策,即3000元/人;如果仅是浦东新区户籍,但并非本市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则只能享受浦东新区一次性就业补贴,即1000元/人。

  05问:如何计算一次性社保补贴人数?

  答:补贴人数等于申报时上月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上的社保人数减去2022年1月缴费通知单上的社保人数。

  06问:一次性社保补贴可以多次申请吗?

  答:不能,一次性社保补贴限申请一次。补贴申请后人数上有增加的,是不能再次申报增加的部分。

  07问:申请一次性推荐补贴的基本条件?

  答:本市注册登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具备人力资源机构许可证),向浦东新区同一企业推荐员工10人及以上并稳岗就业满3个月,企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就符合补贴的基本条件。申请补贴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提交许可证和相关服务凭证。

  08问:申请一次性学徒培训补贴的基本条件?

  答:一次性学徒培训补贴是在市政策基础上给予的叠加补贴,申请一次性学徒培训补贴的基本条件是:(一)申报主体必须为税收征管关系在浦东新区的企业。(二)符合技能劳动者占职工比例达60%,建立较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等规定情形,具体条件按照上海市人社局《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办法》(沪人社职〔2019〕92号)执行。

  09问:申请一次性学徒培训补贴的补贴标准?

  答:市政策补贴标准为:对新招用人员,培训达到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水平的,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4000元、6000元、8000 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转岗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培训后经评价按规定支付补贴。

  本次政策补贴标准为:在市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再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学徒培训补贴。补贴采取先预付、后结算的方式拨付,在完成开班注册后预付50%的补贴资金,在完成培训并经职业技能水平考核评价合格的,按实结算剩余补贴资金。对未完成学徒制培训但培养周期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的,预付费用不再从剩余补贴资金中抵扣;培养周期不满六个月的,预付费用在剩余补贴资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企业予以退回。

  10问:同一家企业可以同时享受五个一次性补贴吗?

  答:一次性稳岗补贴和一次性就业补贴,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一次性社保补贴、一次性推荐补贴和一次性学徒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

  11问:我们企业今年要招很多人,请问补贴有上限吗?

  答:同一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稳岗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社保补贴和一次性推荐补贴的年度累计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12问:我们是一家今年新开办企业,是否可以享受补贴?

  答:可以,今年录用的人员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一次性社保补贴也能享受。

  13问: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补贴吗?

  答:不可以。按照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都不在本次补贴的企业范围内。

  14问:如何申请“五个一次性补贴”?

  答:“五个一次性补贴”将通过线上申请办理,申报途径为: http://jiuye.pudong.gov.cn/CA

  具体申报指南后续将通过“浦东人社”“浦东就业”发布。

  15问:各项补贴政策有无有对外咨询联系电话?

  答: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3:30-16:30

  一次性稳岗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社保补贴、一次性推荐补贴的咨询电话:58740409-3316,58800702;一次性学徒培训补贴的咨询电话:58478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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