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参展企业申请办理进口特殊食品产品临时许可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10-13 10:11

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参展企业申请办理进口特殊食品产品临时许可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参展企业在展区内展示销售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进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除外)、进口保健食品等产品(上述三类产品以下统称“进口特殊食品”)行使注册审批权,办理临时许可批件。

 

一是临时许可的品种范围。参展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口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未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的,按要求办理临时许可。

 

二是临时许可的办理程序。参展企业申请办理临时许可的,在展会前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临时许可申请书,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对于已经获得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口特殊食品临时许可的参展特殊食品,办理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口特殊食品临时许可时,需要提供申请人主体资质证明文件、说明书和标签样稿,可免于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配方设计和生产工艺等附件材料。

 

三是临时许可批件的使用期限。临时许可批件使用时间限于展会期间,并可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延长使用6个月。

 

四是参展特殊食品的管理。根据商务部跨境电商管理相关规定,对参展进口特殊食品按照个人物品进行管理,消费者在现场可以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下单购买,但不允许现场提货、交易及试吃,产品安全性风险按照跨境电商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示:

参展企业申请办理进口特殊食品临时许可的,在展会前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可以电子资料形式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时间: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1月4日。

受理地点: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肇嘉浜路301号一楼,电话:021-64220000转行政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21-64220000转2517、2515、2519分机。联系邮箱:shtsspc@163.com。(鼓励参展企业以电子资料形式提交申请材料,发至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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