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总体方案的安排,6月1日起,进入全面恢复全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阶段。根据《关于印发〈商贸企业复商复市疫情防控工作提示〉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2〕728号)精神,现通过“一问一答”形式,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要求,就加快推进商贸企业复市,回应企业关切。
Q01:目前商贸企业复市的总体安排是什么?
A: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统一安排,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购物中心、超市卖场、便利店、药店等商业网点有序恢复线下营业,6月1日起,客流总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线上预约。农贸市场有序恢复。沐浴、美容服务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恢复经营。家政、家电维修服务逐步恢复经营。
Q02:商贸企业复市人员返岗和车辆通行证有何调整?
A:按照全市复工复产复市统一要求,加快推进商贸企业复市,取消复工复市人员返岗电子通行证、市内车辆通行证。取消对企业复市的审批审核。支持所有符合防疫要求的企业同等复市,对特定风险区域和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行业,可以在一定时期内采取负面清单模式管理。企业按照所在街镇、园区或楼宇管理方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与属地商贸企业复市牵头部门和疫情防控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Q03:超市卖场、便利店、药店、购物中心、百货商场、专业专卖店、电商平台等商贸企业员工核酸检测和通勤有何要求?
A:6月1日之后,超市卖场、便利店、药店、购物中心、百货商场、专业专卖店、电商平台等商贸企业员工实施每日核酸检测。其他重点岗位员工另有规定的,按规定进行检测。无疫情风险区域内企业与小区间正常通行。
Q04:餐饮、理发、洗染等生活服务业企业员工核酸检测和通勤有何要求?
A:6月1日之后,餐饮、理发、洗染等生活服务业企业员工实施每日核酸检测。无疫情风险区域内企业与小区间正常通行。
Q05:配送寄递人员核酸检测和通勤有何要求?
A:6月1日之后,配送寄递人员实施每天“1次核酸+1次抗原”检测(上岗前开展1次抗原检测,下午开展1次核酸检测)。无疫情风险区域内企业与小区间正常通行。
Q06:菜市场员工核酸检测和通勤有何要求?
A:6月1日之后,菜市场员工实施每天“1次核酸+1次抗原”检测(上岗前开展1次抗原检测,下午开展1次核酸检测),6月15日之前,按照相关规定点对点通行。
Q07:批发市场员工核酸检测和通勤有何要求?
A:6月1日之后,批发市场员工实施每天“1次核酸+1次抗原”检测(上岗前开展1次抗原检测,下午开展1次核酸检测),6月15日之前,员工集中居住,闭环管理。
Q08:商贸企业如何把好“入场查验关”?
A:商贸企业应设置“场所码”或健康核验一体机“数字哨兵”。“场所码”按照应贴尽贴原则,在人员入口、车辆入口前相关通道、区域进行提前布设,提醒顾客提前扫码做好准备,减少入场排队时间。企业应安排专人在人员、车辆入口处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验核措施,把好“进门入场关”,要求应扫尽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如果入口处同时有“场所码”和“数字哨兵”,扫其中之一即可。入店顾客应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或“数字哨兵”(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配合测量体温且无异常(<37.3℃)后方可进店。同时,要确保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
Q09:商贸企业如何实行错峰限流?
A:商贸企业应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人员分流。当场所内顾客总量达到限额时,应停止顾客进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开展线上预约。
Q10:商贸企业恢复经营对场所环境有何防疫要求?
A:商贸企业在复市前,参照《复工复产单位环境清洁消毒工作指南》对单位、场所室内各个区域进行全面清洁消毒,重点对办公区、生产经营场所、食堂、宿舍、卫生间以及其他人员活动频繁公共区域,进行彻底的消毒清洁。复市后,应按照《大型商场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农贸集市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等相关文件,加强室内通风,进一步规范日常保洁和落实预防性消毒制度,每天至少开展2次预防性消毒,并做好工作记录。
Q11:商贸企业如何做好员工防护?
A:按照《各类城市运行保障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指引》,商贸企业对员工进行分类防护,常规情况进行“一级防护”,规范配戴一次性使用帽子、医用外科口罩、隔离衣、手套、工作鞋/鞋套。对不进入风控区域,直接接触相关风险人员、物品、环境的工作人员,进行“增强型一级防护”,包括一次性使用帽子、KN95/N95/FFP2及以上防护级别的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隔离衣、手套、工作鞋或鞋套。
Q12:商贸企业如何加快应急处置?
A:商贸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员工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异常时,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防控办,将异常人员安排至临时隔离观察区并要求佩戴KN95/N95口罩;同时排摸相关密接人员,一同采取临时隔离措施(不与检测异常人员同一空间)。发现随申码为红、黄码人员时,应立即报告属地防控办,将异常人员安排至临时隔离观察区并要求佩戴KN95/N95口罩,协同疾控部门做好后续处置。出现抗原、核酸检测异常人员,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时,应立即停止营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调、管控等相关工作。
Q13:对落实“四方责任”有何要求?
A:筑牢疫情防线,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企业、个人“四方责任”。各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加强各项保障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市、区相关部门分类指导不同领域商贸企业复市,加强社会宣传。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商贸企业成立复工复市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处突,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企业从业人员要自觉遵守防疫要求,加强个人防护。
Q14:各区如何维持网点秩序?
A:各区对线下开业的大型超市卖场、购物中心、百货商场等,需提前协调公安、城管和志愿者等队伍,合理配置力量,做好现场人员引导、进场限流、人员查验等工作,维持网点经营秩序,确保安全有序。
Q15:各区对商贸企业核酸检测等有何保障措施?
A:各区做好核酸检测点设置,为商贸企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提供必要保障。各区对于涉疫商贸企业网点应加快转运处置、环境消杀、采样检测速度。
Q16:各区开展督导检查有何要求?
A:各区结合“大走访”工作,应主动听取意见,解决实际问题。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督促企业加强自查,建立安全巡查制度,组织排查化解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