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内容
依托“一网通办”平台,为企业注册登记及各类行政许可事项提供全程电子化办理途径。
☆适用对象
各类企业的新设登记(限于使用区集中登记地址的企业),企业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许可、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特种设备作业(除焊接)人员考试报名和复审换证、遗失补证。
☆办理流程
1.集中登记地址的企业设立,可由集中登记地管理单位(经济小区)代为办理。经济小区提交企业申请材料>内网预审>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进行实名认证和电子签名>经济小区提交申请案>审核发照。
2.上述其他许可事项。企业自行或者委托代理机构,通过上海“一网通办”提交申请材料>内网预审>企业电子签章>提交申请案>审核、审批>发证。
3.一类医疗器械应急备案。区经委出具应急办理的医疗器械备案的函>企业在“一网通办”提交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申请材料,并出具承诺书>材料审核>予以备案并制发备案凭证>企业在“一网通办”提交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材料>内网审核>予以生产备案并制发生产备案凭证。
以上申请件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非关键材料或者程序可以容缺受理。
☆主管部门
相关审批事项由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具体负责实施。
联系人:周永纲 18121159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