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措施内容
“鼓励社会物业减免房租,对在疫情期间减免中小企业租金的楼宇园区、创业基地、孵化器等各类物业业主,优先给予区内相关政策扶持。”
二、实施主体
区科委
三、支持内容
1、具体措施:对在疫情期间减免中小企业租金的楼宇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纳入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考量范围,给予优先扶持。
2、实施流程:区科委将编制和发布绩效评价申报指南,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
3、所需材料:因在疫情期间减免中小企业租金拟申请相关政策优先扶持的楼宇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除按照申报指南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但不限于租赁协议及租金减免补充协议、发票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咨询电话
52564588-7190 侯老师/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