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法院出台十项司法举措 全力以“复”助力复工复产

2022-05-07 10:46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区委和市高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强化疫情防控司法供给,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以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本院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防疫总要求

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扛起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为打赢疫情防控大仗硬仗,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二、设立专门窗口,畅通企业涉疫纠纷“绿色通道”

设立线下专门立案窗口,指定线上立案专人负责,为企业复工复产所涉诉讼纠纷开辟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绿色通道”,优化立审执无缝衔接机制,第一时间立案,第一时间开庭,第一时间调解,调解不成的第一时间作出裁决,第一时间执行,保护涉疫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支持企业有序恢复生产,对涉复工复产案件中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依法准予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对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的群众,依法给予司法救助。

三、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坚决维护防疫秩序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暴力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故意传播病原体、借疫情之机造谣传谣、制假售假、哄抬物价、非法经营、合同诈骗、伪造证件、失职渎职等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同时注意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审慎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自救挽损行为。

四、妥善审理涉疫情劳动纠纷,促进企业用工稳定

妥善审理因疫情防控产生的支付工资报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各类劳动争议,加强与区人社局、总工会、劳动仲裁院等部门联动调处力度,既充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注重保障企业的生存发展,最大限度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引导劳动者与企业共渡难关。对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引导企业与劳动者通过协商方式稳定企业劳动用工关系。

五、妥善审理涉疫情合同纠纷,维护市场交易安全

对于涉疫情合同纠纷,准确查明疫情和疫情防控与履约不能之间的因果关系,合理确定各方责任。存在恶意违约情形的,根据严格合同责任,不轻易确认合同解除;存在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根据疫情对个案的实际影响,引导当事人采取顺延期限、调整价格、减少收费、分担损失等形式继续履行合同,妥善处置纠纷。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回应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延期还贷、降低融资成本的诉求,加大调解协调力度,促进以展期续贷、分期还款协议等方式化解纠纷。

六、妥善审理涉东方美谷企业涉疫情纠纷,精准服务保障重大产业建设

依托“东方美谷”专项合议庭(法官工作室),对涉东方美谷企业涉疫情案件进行专项审理、专人负责、快速裁决,依法及时高效办理涉企营商环境诉求,助推全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建设。积极回应东方美谷拓展线上业务对网络空间活动规则的法治需求,实现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与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并重。探索通过“云会面”等方式听取和解答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法律问题,“零距离”开展涉企法律服务活动,帮助企业堵塞法律风险“漏点”,打通依法维权“堵点”,清除法律意识欠缺“盲点”。

七、加大涉疫情纠纷调解力度,提升多元解纷效能

充分运用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工商联等单位的联系,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反馈和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开展先行调解和委派、委托调解,提升涉疫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效能。充分发挥区行政争议联合调处中心职能作用,加强对涉疫情行政纠纷的提前研判,积极开展行政诉讼诉前调解、和解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八、拓展在线诉讼服务,促进诉讼方便快捷

向科技要生产力,以新技术服务司法新需求,大力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建设,依托上海法院12368诉讼服务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和一网通办“诉讼服务”等平台,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阅卷、在线庭审、异步审理、网上调解等在线诉讼新模式,通过引导企业线上提交材料、接受电子送达和在线审理等方式,以最简便的方式、最有效的途径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九、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及时兑现胜诉权益

综合运用并穷尽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涉疫企业作为申请执行人案件的执行力度,助力企业及时回笼资金。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精准适用诉讼保全、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严禁超标的、超范围查封,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尽可能减少强制执行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对因疫情影响造成短暂资金流动性困难不能清偿债务的,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视情形适当给予执行宽限期,以柔性执行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强化司法宣传引导

结合“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加强疫情防控背景下企业多发易发案件的梳理分析和司法研判,通过“法企直通车”释法答疑,司法建议建言献策等形式,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围绕企业涉疫纠纷和复工复产关注的债务偿还、企业融资、劳动用工等实务法律问题,通过组建法治宣讲团开展“云宣讲”,依托“奉法尚贤”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进行普法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大涉疫情案件宣传力度,通过庭审直播、典型案例发布等,及时、准确向社会传递司法声音,为社会提供价值导向,为市场明规则、稳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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