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五五”规划发布,一图读懂→

2026-08-31 11:42

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推动上海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印发《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五五”规划》(点击查看全文)

 

规划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全力稳就业、提技能、强保障、促和谐、优服务,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赶紧来看看吧→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1、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财政、产业、教育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发力;

推动产业优化、消费升级与就业增长良性循环;

实施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工程;

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地区和单位创建、就业友好型城市建设。

2、推动稳岗扩容提质

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岗位挖潜扩容计划和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

引导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以及民生保障、城市运行等服务行业稳岗扩岗,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

多渠道挖掘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就业机会,适应人工智能发展促进就业创业。

3、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支持

加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困难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帮扶,落实“1131”实名服务;

强化长期失业、大龄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

做好农民工工作,完善重点企业用工保障、东西部劳务协作、农民工稳岗留工等机制。

4、健全创业支持体系

加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支持;

分类推广“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模式;

深入实施个人创业“一件事”;

促进区域创业协同发展,营造全生态创业氛围。

5、做优就业公共服务

健全精准高效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实施“乐业上海”提质赋能计划,优化“乐业上海第一站”线上服务功能;

推动“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区就业服务站点提质增效;

规范建设零工市场;

推广“人工智能+就业”服务。

6、加强就业监测预警

开展就业形势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工监测,精准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状况;

加强就业影响监测,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政策储备和应急处置机制。

 

深化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改革

 

1、强化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引育

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和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规模化开展“短平快”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先行先试开发急需新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动态调整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

加强高技能人才引进、子女教育、安居保障等服务保障。

2、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实施能力

全面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联动模式;

高标准建设产训融合技能发展中心等技能人才培育平台;

加强“一区一品牌”建设,培育一批龙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形成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品牌矩阵。

3、健全职业技能评价体系

深入实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行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制定发布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

推动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贯通发展。

4、发挥赛事引领效应

高质量举办第 48 届世界技能大赛,推动世赛成果本土化应用;

实施世界技能大赛选手培养选拔计划,建设一批世赛上海集训基地;

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和表彰奖励机制;

举办两届市级综合性技能大赛,每年举办市级一类大赛;

每年开展各类竞赛练兵 10 万人次以上。

 

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等重大改革;

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规范发展和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

完善失业保险政策,深化工伤保险制度改革。

2、健全劳动者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加快构建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推动企业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倾斜;

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

3、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质

实施高质量全民参保行动,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步调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4、加强社保基金安全监管

推进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专项行动;

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构建数字监管全新格局,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5、优化社保经办服务

扩大“社银直联”覆盖面,推进“碰一下”经办服务;

充分发挥“社保地图”功能,推动社保经办业务全市通办;

推进转移接续和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探索智慧化经办服务大厅,加强社保经办内控管理。

 

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

 

1、充分释放人力资源红利

强化高校毕业生、青年来沪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鼓励设立“生育友好岗”,落实女职工产假社保补贴政策;

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完善人力资源供需匹配机制,深化跨区域人力资源协作。

2、优质高效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龙头企业培育计划;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深度融合;

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建立长三角人力资源服务协作交流机制。

3、建设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深化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专项改革;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优化人才评价“直通车”“绿色通道”“举荐制”,完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价通道;

推进国际职业资格与职称比照认定;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4、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

打通优秀人才在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之间双向流动通道;

提高评选表彰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

 

1、深化劳动关系协同治理机制

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集体协商制度;

加强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超龄劳动者等群体权益保障;

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建立重大劳动关系矛盾纠纷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2、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效能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

推进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

深化劳动监察仲裁“一口受理”改革;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3、推动欠薪治理常治长效

健全制度完备、责任落实、数智赋能、监管有力的治欠长效机制;

聚焦重点领域、重要节点,严格依法治理欠薪;

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功能;

深化“城市建设者权益保障链”建设。

 

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效

 

1、深入推进“人工智能+人社”建设

拓展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场景,建设劳动关系智慧治理系统,高标准完成“人工智能+调解仲裁”试点;

打造多模态12333智能坐席;

全面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建设。

2、高标准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优化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营商环境;

落实“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任务;

深入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

深化“乐业上海”“海纳百创”“民申社”“阳光仲裁”等特色服务品牌建设。

3、加强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完善服务规范、办事流程、质量评价等标准体系;

加强长三角区域间标准统筹、服务融通;

加强软硬件标准建设,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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