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产教融合发展,临港新片区发布2.0版措施

2024-08-06 10:05

为加快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建设,根据全面梳理财政扶持政策进行优化调整的工作要求,结合前期对相关产教主体调研走访、参考借鉴重点城市产教融合政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关于支持产教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2.0版(点击可查看全文)。

 

一、支持对象

 

以支持培养载体建设为核心,以壮大产业人才队伍为宗旨,以打造产教深度融合新发展格局为目标,对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项目进行专项支持,所支持的项目实际所在地原则上应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范围内。

 

二、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意见》共有10条政策:

 

第一条支持示范基地重要载体建设,对于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的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不含土地成本)20%的资金予以支持,上限分别为2000万元和1000万元。

 

第二条支持示范基地创新产教合作模式,对于创新性、影响力突出,示范效应明显的产教合作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50%的资金予以支持,上限500万元。

 

第三条支持产教融合重大平台建设,推动引入高水平产教机构平台,根据其规模和功能效应,予以综合性的专项支持。

 

第四条重大项目用地保障与金融支持,对于满足相关条件的重大项目,支持其提升土地容积率、增加地下用地空间,支持其享受临港新片区相关贷款贴息政策。

 

第五条支持校企合作协同育人,鼓励企业参与人才培养过程、开展长周期实习实训,根据当年情况,分别予以最高100万元和最高20万元资金支持。

 

第六条支持“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校企人员双向流动,视工作成效予以每年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第七条支持产业人才技能提升,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术技能培训与评价,根据情况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第八条支持产教融合基地培育,对于年度优秀基地,予以25万元的奖励。

 

第九条总结推广产教融合典型案例,对于取得突出特色成效或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典型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十条支持举办高能级产教活动,按照产教融合活动的能级,给予不超过50%的资金支持,上限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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