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动办推出落实举措,持续打造人民防空领域一流营商环境

2024-03-29 09:34

市国动办近日印发《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对标改革 持续打造人民防空领域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推出三大方面16项落实举措。《若干措施》聚焦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任务和城市核心功能提升,立足于做好做优政务服务工作、做精做实制度体系建设、做严做强政府行政监管,持续打造人民防空领域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人民防空从业企业活力,助力上海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提升服务理念   提高政府服务保障精准度和便利性

 

01、研究制定国防动员领域行政许可裁量基准,规范国动部门行政许可裁量权的行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02、深化人防建设审批统一入口建设,迭代优化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全流程审批“一个系统”的服务功能。

03、积极组织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及时研究解决流程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不断提升企业感受度。

04、不断优化帮办服务,推进线上线下帮办制度的有效实施。

 

强化法治观念  提高政府政策执行清晰度和针对性

 

05、修订《上海市民防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2024版)》等制度文件,严格国动部门信用监管工作的规范实施。

06、编制人防工程建设和使用单位等经营主体合规指引,引导人民防空从业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从业行为。

07、强化防护设备领域的反垄断管理。

08、开展《上海市二等人员掩蔽所民防工程技术要求规定(试行)》实施情况评估。

09、健全完善企业诉求办理工作机制。将“问题解决”和“企业满意”作为衡量机制运行成效的重要标尺。

 

深化责任意识  提高政府行政监管透明度和有效性

 

10、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11、严格“统一综合执法系统”的应用,督促指导市、区国动部门行政执法案件全部通过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办理。梳理检查事项植入统一综合执法系统,推进市、区国动部门全面使用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开展行政检查。

12、强化“检查码”应用,委托开展行政检查效能评估。

13、积极探索“综合查一次”模式。积极推动承担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职能的区国动办,建立在用人防工程与普通地下室“综合查一次”制度模式。

14、大力推动“人防工程使用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再造综合监管流程,形成综合监管合力,确保人防工程防护效能。

15、不断推进智慧监管、智能监管。建立人防防护设备全生命周期子系统,基于RFID+二维码的安装,实现防护设备产品的可溯源管理;推进公用人防工程的物联感知系统建设,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做到智能预警、及时处理。

16、推进长三角监管协同,在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设计、监理等领域探索信用标准协同、信用信息互通和信用结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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