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明确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方面97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及牵头负责部门。来看主要调整了哪些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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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时长5分48秒)
“十三五”期间,我市建立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制度,并在全国率先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对清单调整更新,稳步提升保障水平。
今年,结合国家及本市最新出台的政策规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上一年度我市制定发布的《实施标准》进行了调整更新,形成了《实施标准(2022年版)》,作为政府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和公民享有相应权利的依据,持续以标准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